雜味

第11章 我思故我在:真·假

我發表在紙媒上的處女座文章是在初一,也是目前唯一一篇。 那時,語文老師說他的一同學辦了一本校園刊物,於是鼓動我們寫文投稿。 當時,班上同學被慫恿起來的也沒多少,也就五六個,我就包括在內。 我們幾個把作文寫好後,先交給語文老師過目。他先篩選一遍,然後再轉交給他那同學。 我的作文意外地過了語文老師這關,這點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然後,語文老師讓我們每人交一塊錢,說是郵寄費用(信封 郵票)。02、03年那會兒,一塊錢可以從我們鎮坐公交到縣城,現在少於5塊不行。 那時候,我們十二三歲,啥都不懂,何況又是老師所說,所以就稀裏糊塗地把錢交了。現在回頭一想,不對啊,即使郵寄,也不用每個人都交錢啊。 再次讓我意外的是,我的文章竟然入選了。當時知道後,還是蠻激動的。 我的那篇作文叫《月夜》,是寫師生情的,如今對裏麵的內容也沒什麽印象了。其實,這篇作文完全是我的杜撰,說白了就是胡說八道瞎編的。現在想想,都臉紅,渾身起雞皮疙瘩。 那本刊物叫《新校園》,是周刊,主要刊登一些初中生的作文。語文老師推薦我們訂閱,具體多少錢我不記得了,當時因為心疼錢,我沒訂。 按理說,這類投稿是有稿費的,最起碼也得送一本樣書。可事實卻是,稿費、樣刊一樣沒撈著,反過來還要自己往裏搭錢,太不講究了! 那個時候年紀幼小,什麽都不懂,需要別人的主動和自覺。 受到第一次告捷的鼓舞,當時的我又寫了第二篇。我清楚地記得寫的是親情,類似《背影》那類的——那個時候,我在縣城上學留宿,兩周回一趟家,每次從家返校時,都是父母送我到鎮上坐公交看著我離去,越走越遠。 第二篇作文純粹有感而發,絕非虛構,是帶著真情實感寫出的內心。 用心了,所以期望滿滿! 結果呢?稿子被斃了,一塊錢打了水漂。 初二時,我們換了語文老師。 一次寫作文作業時,圖省事,我把那篇被斃的作文稍作修改放到作文本上交了上去。 沒想到,語文老師看後把我叫到辦公室,問我是不是我自己寫的。 我點頭稱是。 見我不像在撒謊,語文老師頗為激動,讚不絕口,差點就拍桌子了。 語文老師對我進行了表揚,我的那篇作文也被單抽出來作為範文供大家傳閱。 此事足足折騰了一周,然後一切歸於平淡,沒了波瀾。 可惜的是,那本作文本沒有留存,著實有些遺憾。 大學之前寫的都是作文。 大學時,看的文學作品多了,又接觸了網文。作文不用寫,也再沒寫過。 大學畢業後,某年夏天,閑來無事,瀏覽網頁,發現高考高分作文的鏈接,便點了進去。 看著,然後,忍不住搖頭笑了…… 向來真心留不住,奈何套路得人心! ——千金馬(千金一諾,馬到功成)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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