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男神,過妻不候

算是給他的報酬

下午,律師所。 離婚協議書端端正正地擺在桌子上,顧安盯著那雋秀的簽名,鐵青了臉。 他再婚的事還沒辦妥,沈歡的律師就已經請好了?就這麽想離開他? 顧安的手猛然攥緊,“沈歡她人呢?” 他現在很想找到那個女人,她害的他被質疑“不行”,動用了所有力量壓住媒體,可好像有什麽人推波助瀾一樣,消息鋪天蓋地,成了所有人茶後談論的資本。那個罪魁禍首倒好,到現在都沒露過麵! 當初結婚的時候,以為她是隻害羞的兔子,沒想到是隻狡猾又會咬人的狐狸! “沈、沈小姐說,您沒必要知道。”律師結結巴巴地道,這都是沈歡紙上寫的,然而他念的很害怕。 顧安勃然大怒,“沈歡她人呢?” 他沒有耐心再聽下去,隻想找到沈歡,至於找到做什麽,他也不知道。心裏有團火窩著,燒的他不痛快。 律師顫抖著遞來一份文件,“沈小姐還說,讓您簽個字,算是……她玩了您四年的報酬。” 這是什麽? 顧安掃了一眼就火了。賠償書?還玩了四年的報酬? 他不耐煩的扯了扯領帶,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認真的讀下去。 文件的內容很簡短,和沈歡本人一樣幹練,不拖泥帶水。隻是一句話,“我玩了你四年,最後給你四句話,包括前兩句所說的,我賠償你青春費一美元。” 這時候律師顫巍巍地遞過來一美元。 這主意是受發小許笙啟發的,既然有男鴨子這種存在,那麽把顧安當這種人看,他那麽驕傲,一定會很窩火。 果然不出所料,顧安生氣地胸膛起起伏伏,美眸中怒火噴湧,“還美元?反了她了!” 他現在睜著眼睛都能想象到,沈歡一襲紅衣,笑得肆意,對他輕佻地說,“喲,我玩了你四年,也得有報酬是不是?” “沈、歡!”顧安咬牙切齒,像是恨到了極點,“拿過來,我簽字!” · 當夜。 C市著名的歌廳。 沈歡站在門口,躊躇了一會兒,咬咬牙發狠進去了。來之前許笙就叮囑,說找了個上號的鴨子在裏麵,要她這失戀女好好享受享受,她認了。 隻是,她眼神有些複雜,許笙是什麽時候把咖啡店做的那麽大的,竟然有能力上這家歌廳?她不該懷疑自家發小,但就怕那個男人再回來,再次傷害許笙。 這般想著,她抬腿開始尋找房間,804,這數字蠻不吉利。 她今天穿了件黑色的體恤衫,下麵穿著長褲,不太緊身,倒是運動很方便。明著說就是,如果她不滿意,就做好了跑路的準備。 頭一次來,燈光又昏暗,她找累了,點了杯酒解解渴。從小沒喝過什麽酒,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不過這都不重要了。 她舔舔唇,頭有些暈,卻發現前方有一個男人,看樣子應該就是發小找的,因為許笙隻描述過那鴨子一句話:十分優質。 她撲上去。 那雙眼很熟悉,就像是盯過她很多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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