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奇葩的案子(1/2)
第四十五章奇葩的案子
p.s:張成、鄭秀賢由書友阿拉納克、音棋i兩位書友友情出演。
此案件真實事件改編,絕無任何誇大!
以下正文。
……
“好吧,我錯了。”林滄道歉道的相當幹脆利落。
有求於人,態度必須端正。
“哼。”李知恩傲嬌的哼了一聲,“認錯態度挺不錯的,那麽我就原諒你了。”
“好嘞,謝謝知恩醬!”
“咦惹……知恩醬什麽的,好惡心啊。”
“哈哈哈。”林滄大笑起來。
“行了,不和你了,你吃飯去吧,我先掛了。”
“行。”林滄臉上帶著笑意應了一聲,掛斷了電話。
起身去吃午飯了,吃過飯還要趕回國的飛機。
林滄本來是打算多待幾的,但是那個案子可等不了。
林越指名道姓讓林滄來處理這件案子,林滄也沒辦法。
不過聽時承,這個案子應該不是很難處理。
……
下午四點多,林滄回國之後馬不停蹄的趕到了律所。
主任辦公室。
咚咚咚。
林滄敲了敲門。
“回來了?”時承見到是林滄,笑著道。
“難得出趟國,直接就被我大哥趕了回來,我真的是。”林滄無奈的搖頭道。
“哈哈,你的緋聞我都知道了,你子倒是挺厲害啊。”時承笑著拍了拍林滄道。
林滄臉一黑,怎麽連這家夥都知道了?
這個信息時代能不能給人一點兒隱私了?
“有很多人來咱們律所的微博下麵留言,你和那個Sunny到底是……?”
林滄嘴角微抽,連特麽他工作的律所都能找到,這群沙雕網友也忒優秀了點?
“讓公關部澄清一下吧,我和Sunny隻是朋友關係,沒有半點兒關於愛情的雜質。”
“得,失戀一次,愛情都成雜質了。”時承失笑著搖了搖頭,“我會讓公關部去處理的。”
“喏,你哥給你指定的案子。”時承拿著一個文件夾遞給了林滄,“刑事類案件,你的當事人是原告人。”
“這熟悉的原告人,已經好久沒人找我打刑事類官司了。”林滄砸吧著嘴道。
時承無語的翻了個白眼。
“誰讓你打刑事訴訟全部敗訴?”
原告人和原告看似一字之差,實際上所蘊含的法律意義卻是完全不同的。
原告人相對應的是被告人,這是刑事案件的特稱。而原告對應被告,用於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當中。
一字之差,意義卻大不相同。
“被告人的律師哪家律所的?”林滄一邊看著文件一邊問道。
“法院指派的。”
林滄動作一頓,抬頭看向時承。
法院指派律師算是刑事案件開庭時的特色吧,有些人著實沒錢請律師,出於法庭的公正,法院會指派律師來幫請不起律師的人打官司。
法院指派的律師大部分都是新人律師,也有一些法院自己的律師,不過這樣的律師很少會被指派罷了。
“合著被告人還是個窮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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