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絕代通寶古幣

秦統一貨幣(2/3)

    秦半兩錢主要在秦國境內流通,在其他諸侯國流通的數量很少,因為幣值不統一,換算困難。所以,錢如要帶出國境,必須換成黃金或布,按法律規定的比價折算。

    由此可見,黃金和布這兩種貨幣是各國都通行的。同時也證明,秦幣分為黃金、布、半兩錢三等的製度在戰國晚期就已形成。

    布與半兩錢之間有法定的比價,一般是“錢十一當一布”。刑徒如果向官府領取衣服,就要按11的倍數繳錢。比如男性城旦,冬衣每人繳110錢,即10個布;夏衣每人繳55錢,即5個布。按法定比價,刑徒領取衣服可以繳布,也可以繳錢,這說明布當貨幣普遍存在。

    當時的布、黃金和半兩錢分為三等:黃金為上幣,半兩錢為下幣,布為中幣。把貨幣分為三等由來已久,春秋時期的管仲在《地數篇》記載:“先王各用其重,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秦國把貨幣分為3等,既與實際相符,也符合傳統習慣。

    黃金作為上幣,表示其為貴金屬,用作大數目的支付。秦國對立大功的人常用黃金作為重賞。

    黃金作為貨幣的出現,在貨幣史上是有意義的,從此基本上奠定了我國封建社會貴金屬與銅幣並行的貨幣格局。

    秦幣統一的成果

    秦始皇下令廢除原各國的舊幣,以秦幣為基礎推行新的貨幣製度。秦始皇統一貨幣後,我國的貨幣製度在多個方麵都取得了統一。其中包括全國貨幣形製的統一,貨幣重量的統一,鑄造模型和鑄造官署的統一,還鑄造了秦權錢作為衡量的標準。

    秦統一幣製後,把貨幣一律稱名為“錢”,並被後世一直延續了下來。

    秦代貨幣的統一表明,“千古一帝”秦始皇,在統一貨幣時不僅措施有力,也取得了曆史性成果。

    秦始皇統一貨幣時,首先要求全國貨幣形製的統一。他下令將其他各國原有的較為紊亂的幣製一律廢除,規定全國的貨幣隻有兩種,一種是黃金,為上幣;一種是方孔的圓錢,為下幣。這就使原來其他諸國的貨幣就淡出了流通領域,並逐漸在人們視野中消失了。

    方孔圓錢形質雖沿襲兩周的環錢,但有所不同的是全部都將圓孔改為方孔。秦始皇確定方孔圓錢為貨幣統一形製,有4點重要的原因:

    一是環錢本為周製,秦國雖在戰國時期就在沿用,但秦始皇既然進行幣製改革,就絕不能因襲照搬,而是應該要在錢孔上予以統一。

    二是錢必須要以繩或以木貫穿,才便於攜帶和流通。而要使它貫串得比較牢固,不容易晃蕩挪動,方形的孔則更符合這種要求。

    三是最初的環錢有鑄4個字的,也有鑄6個字的。統一貨幣後,秦錢鑄為方孔,分列“半兩”兩個字於方孔兩邊,即便識別,又較美觀勻稱。

    四是秦錢貯藏規定“千錢一畚”,製為方孔,以木或繩貫之,就能比較固定,也是儲存上的一種最大便利。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秦國統一貨幣推行的方孔錢,從秦代定製起,直至清代末期都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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