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之山海誌

第一百三十六章 甌江啼曉解奇案(一)(2/2)

    “其母徐氏見兒子怒氣衝衝連夜回家,詢問是怎麽回事。李由蒲將鞋子拿出,原由了一遍。徐氏勸道,李由蒲經常在外,陳氏一人操持家務也是不易,不得是一時糊塗,勸李由蒲明早回去問個清楚,要是陳氏有悔改之意,便就原諒她算了。李由蒲得了老母勸導,又想了一夜,便有些意鬆。等到明,準備吃了午飯再回去,誰知臨近晌午,永嘉縣衙的差役來捉了他。”

    “押到縣衙才知道,今一早,婆子見陳氏還沒起,也不在意,自去上街買了米菜。回來後還不見陳氏起床,便生了疑心,進了裏屋一看,發現陳氏暴斃在床上,慌忙報了案。殺人公案,永嘉知縣林默予林大人不敢耽誤,連忙帶了仵作差役來了李家。細細查勘一番,發現陳氏渾身青紫,口鼻眼耳皆有流血,眼珠瞪落,像是中毒身亡,銀針刺喉發黑,再仔細看,喉嚨裏還能驗出砒霜殘渣。差役也在屋內李由蒲的行李裏搜出五包老鼠藥。守門的老婆子也昨黃昏給李由蒲開了門,他入了內院後聽到跟陳氏有爭吵聲,還聽到打人聲和陳氏的哭叫聲,然後李由蒲怒氣衝衝地離家而去。”

    晴雯聽到這裏忍不住道:“可不是李由蒲因為陳氏不守婦道,激憤之下用鼠藥毒殺了她?”

    “林知縣也是這麽斷定的,便遣了差役火速拿了李由蒲到堂。有了這麽多證物證詞,李由蒲莫口難辨,隻是一個勁地喊冤。林知縣便他刁蠻抵賴,動了刑罰。三木之下,李由蒲吃不過這苦,便認供畫押了。林知縣結案上報州裏。溫州通判以李由蒲名為激憤殺人,似其情可憫。但陳氏通奸無憑無據,難按憑空之事減李由蒲罪行,便斷以故意殺人罪,處絞刑,上報兩浙臬台。臬台批複同允,上呈了京師,隻待刑部複查,大理寺稽核。”

    “其母徐氏卻是堅信其子無罪,實屬冤枉,先去州縣裏喊冤,被斥駁出來,又去兩浙按察司喊冤,也被趕了出來。原本計劃上京去三法司喊冤,卻得知我來赴任,便攔路喊冤。”

    “四爺,你覺得這李由蒲有冤?”

    “晴雯,麝月,你還記得晌午我讓你們找的文卷嗎?”

    “記得,是記錄上半年溫州各縣春茶出產和茶稅情況。”晴雯看都沒看,如何知道?麝月經得手,自然記得。

    “就憑這個可以斷定李由蒲是冤枉的?”

    “倒沒有,隻是李母徐氏了一句,李由蒲往年在南由山收茶要二十來,甚至一個月。隻是今年春茶豐產,隻用了不到十日就收完了。我查了你們送過去的文卷,確實是豐產。”

    “四爺的意思我們不是很明白。”

    “暫且不明白沒關係,等我和傳嗣把這案子查個水落石出,你們自然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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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有書友評論本書貨幣體係的坑爹,抽空解釋下。前文提到過,前周占了南安州呂宋島的銅礦(具體哪裏,多少儲量,書友們可以自己百度下),所以國朝不缺銅。而佛郎機,就是那個牙了,剛剛從南美洲刨出銀子來瘋狂采購沒多久,而東倭的銀礦開采也還沒有到進入高峰期,所以國朝銅賤銀貴。以上是我的基本考慮,但具體怎麽樣,那就沒有辦法太細了。中國古代貨幣體係考究起來,任何一個時段都可以寫一篇論文,我是搞不定了,隻能有個大概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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