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正文 第164章 胡小燕的老爸(1/2)

    荷官是一個年輕人,在那個人的催促下神情有些緊張,頭上冒出汗水,連手也有些發抖。

    “去看看吧。”碰到高手來踢場子,我怎麽能放過這個熱鬧,輕聲向胡小燕問了一句,胡小燕點了點頭,於是,我們倆個繞過麵前的賭桌來到了那張賭台的旁邊。

    這張台上賭的是撲克,玩法是二十一點。

    二十一點,又名blackjack,據傳超源於法國,後流傳到世界各地,成為非常流行的一種紙牌遊戲。該遊戲一般由2到6個人玩,使用除大小王之外的52張牌,玩家的目標是使手中的牌的點數之和不超過21點且盡量大。遊戲開始後,每人發兩張牌,第一張其他遊戲者不可見,閑家可以選擇‘要牌’‘停牌’‘加倍’,如果兩張牌相同,還可以‘分牌’,所有玩家要完牌後莊家開始‘要牌’或者‘停牌’,第個閑家和莊家比大小,閑家要牌過程中如果出現爆牌(超過21點),則莊家勝(不論莊家後來是否爆牌);莊家要牌時爆牌,則閑家勝(除了開始已經爆牌的閑家);點數大的勝過點數小的,blackjack勝過其他21點的;莊家和閑家點數相同是算和局(包括同為blackjack)。

    除了身為莊家的荷官外共有四個人在玩,穿西裝襯長衫者麵前的撲克分為兩列,一列為A,Q,另一列為A,7,9,賭桌對麵荷官麵前一張牌翻開,是J,另外一張則扣在桌上,不清楚牌麵是什麽。

    閑家分開的兩列牌中有一組為AQ的blackjack,換言之,莊家已有一張J十點,所以扣著的那張牌隻有是A才能打個平手。但穿西裝者已有兩張A,另外一位閑家也抓到一張A,換言之,餘下的牌中隻有一張A,所以莊家抓到的可能性不過三十幾分之一,希望實在是太渺茫了。

    不過話雖如此,這樣的情況在玩二十一點時並不少見,夠資格下場當荷官的人即使不是高手,最少也是個老手,按理來說不該如此緊張吧?

    “翻,翻呀!我說,這是玩牌的地兒還是看戲的地兒,小哥,你打算讓我們等到什麽時候?”穿西服配長衫的人越說越來勁兒,一句比一句更刻薄。

    “馮叔,這是怎麽回事兒?”剛才碰上的那個巡場的中年人離的不是很遠,胡小燕用眼色把他叫來,然後小聲打聽情況。

    胡小燕是胡全忠的孫女,她想知道賭場裏發生的事情天經地義,馮叔不敢隱瞞,馬上回答。

    原來這個人是天剛擦黑的時候來的,來了以後,先是在場子裏四處溜達了半個多小時以後才坐下來下注賭博,這一坐下來就是一個來小時沒挪窩,一連二十餘把連勝,贏得跟前的籌碼堆得象是一座小山,大略估計一下兒,往少說也得有三四百塊錢。

    剛開始時賭場的人倒也沒有太在意,以為隻是過路的高手找點零錢來花,等贏得差不多了自然會走,犯不著驚動上邊。誰想這個人贏了幾百塊後並沒有見好就收,注是越下越大,賭的是越來越狠,這才感到這個人來意非善,似乎是衝著踢場而來,於是連忙派人向上匯報,估計過不了多久,就會有看場高手趕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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