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劍客鬧大唐

第110第明哲保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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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外來客為什麽還讓他到月亮上,太陽內去觀光呢?”

    “這我哪能知道。”

    “這明他明地裏給朝庭辦事,暗地裏和崔劍鋒一樣與外來客勾結,是陽奉陰違的家夥。後來什麽樣了?”

    “吏部見他遲遲未到任,也就派來了一個新縣令,明叫張業大。不過,他沒幹幾,就這個縣裏的事太古怪,夜裏遇到自稱是外來客的人劫持,威脅。他也就不願再幹下去,走了。”

    “免令到了嗎?哪有來就來,走就走的?”鄭明傑對此產生了懷疑。

    “到了,是他離開後第二收到的。調令與免令合在一起,也就是讓你返回武成縣,繼續任縣令。”

    “我估計這都是崔劍鋒玩的把戲,全是假的。”鄭明傑憤憤地。

    “那什麽辦?”

    “重新審理那老縣令,哦,我倒是忘了,那老縣令叫什麽來著?”

    “他叫高釗,62歲,盛唐縣縣令。”

    “嗯,我想重新審理高縣令與張縣令在在職期間辦的所有案子,因為這些都是在崔劍鋒的假調令下出現的事,如有差錯,我就吃不了兜著走了。”

    “這兩個人任期不長,大都是我代理辦的,張縣令任其隻有幾,其辦的案子,不過是放走了那兩個折衝府移交的案犯。這二人全是盛唐那縣尉擅自調用折衝府府兵抓捕的平民,我個人也覺得沒什麽問題。”

    “不校”鄭縣令堅決地:“在我任職期限內,崔劍鋒用假調令辦的案子,如不重新審理,萬一以後出了問題,我有可能被斬首。”

    “那好吧。”縣丞點點頭,:“一會我讓主簿把這二任縣令在職期間的審案文案給你送來。”

    過了一陣,主簿就把文案送來,放到二堂案幾上,然後準備退下。

    “稍等。”鄭明傑叫住正欲退下的主簿:“我也想了解一下我不在的時候發生的事。”

    “這些你問縣丞就行了。”主簿笑著,這隻是審訓時偶然到大堂驗收審案記錄的。其餘的都不太清楚。

    “那最近那個張縣令審案時,你也在大堂裏吧?”

    “是的。”著,主簿上前從案幾上的文案裏抽出幾張審案記錄遞給鄭縣令:“這就是張縣令那的審案記錄。”

    “這兩個案犯,是淮南道,折衝府怎麽移交給我們了呢?這也不是我們縣衙受理範圍呀。”

    “這我就不知道了,也許,張縣令根本不懂大唐刑典。”主簿倒是沒想過這類慣例。

    “他算哪門子縣令?”鄭縣令氣得七竅生煙,一拍案幾,咬牙切齒地吼道:“假的。我非重審此案不可。”

    “那行,我走了。”主簿明知那文案上的案犯名字與地址全被張縣令改掉了,但也不敢。明哲保身,當官的哪有不懂得?

    鄭縣令氣歸氣,但卻心虛得很,剛才那深明大義之舉止,無非是演給主簿看的。

    看著主簿匆匆離開的身影,又看著手裏的文案記錄,鄭明傑倒是犯難了。他感到,這些人都與崔劍鋒與那夥外來客有關,崔劍鋒又是朝庭下派重臣,對朝庭吏部的官員任免流程都很清楚,所以,自己的官運,也有可能被這位朝庭大員把持著,稍不慎就有可能再來一個調令,讓他卷起鋪蓋滾蛋,他也沒處申訴。

    “唉,”他歎了口氣,自言自語道:“我也隻好順著他們的意思處理這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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