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己所不欲(1/2)
武成大火燒了兩兩夜,雖然崔劍鋒等人協助鄭縣令組織全城人奮力滅火,最終把大火撲滅,但過火後的縣城已成麵目全非。
有人也許以為如此大的火,即使縣令瞞報,也瞞不過公眾的眼睛,上麵很快會發現並處理。
結果呢?被大火燒毀的縣城雖成斷壁殘垣,卻一點也沒驚動上麵。
何因?
主要是當時的縣城,與現代饒想象的碧瓦朱簷,富麗堂皇的古建不同,當年的很多縣鎮,大都用土坯石牆建成的低矮的住家。被火燒毀,也都是價值不高的東西,人們並不當一回事。所以,失火後不久,人們又和泥運磚,把街市很快恢複過來。
自然,古時的土坯做的街道,沒多少價值連城的物品,火燒縣城,也談不上什麽大事,
作為一縣之長,麵對突發火災,鄭明傑最大的關注,莫過於查明起火原因了。
其實呢,早在失火前鄭明傑就擔心激光槍引發嚴重災難,但事情並沒有鄭縣令想象的那麽簡單,一把激光槍能把一座縣城燒毀?誰信?
沒料到,鄭明傑通過縣尉一查,結果讓他大吃一驚。
這場火災,竟是龔五娃所偷那把激光槍引發的。激光槍卻未被燒毀,仍躺在引發火災時的原地,被發現時仍在放射強激光束呢!
如此強而持久的能量,竟從這個的槍裏發出,別冷兵器時代的大唐人,就是現代人也難以想象。
縣尉及衙役還不知內情,仍以為那是魔光,不敢靠近,有些滅火者滅火過程中不慎從激光槍的光束前通過,頃刻間被切成半截,死於非命。
鄭明傑雖然已明白內情,知道那不是什麽貶神神器,而是外來客所帶來的一種利用強光的切割功能作戰的兵器。但他也不敢亂動,隻是戰戰兢兢地靠近並看著其槍體及光束,因為是超強激光,光束附近的空氣因受熱而形成淡紅色可見光束。雖不耀眼,但這種情況對初見其貌的鄭明傑來,也具有強大的震撼力。
縣尉及衙內當差的與周圍的居民,見縣令如川大,很是敬佩,也忘了恐懼,先是戰戰兢,後是若是,慢慢靠近去看那把招至全城被毀的的東西。
“這個東西是什麽?魔光嗎?”縣尉見縣令對著那奇怪的東西發愣,久視無語,就問。
“不是。”鄭明傑默默地搖搖頭。
“那這是什麽東西呢?什麽處理?”縣尉又問。
“這東西就叫激光槍,是那三個外來客帶來的強光兵器。”鄭縣令不假思索地答道。
“什麽?你的那三個人,就是那我們追捕時用魔光絆倒我們的馬匹的被玉皇大帝貶為凡饒神嗎?”縣尉吃驚地問。
“不是,我聽崔公,世上根本不存在什麽庭與玉皇大帝之類,那三個人以前也是在我們這個土地上生活著的人,後因遇大災而飛上空,飛到非常遠的地方建城居住的人,現在飛回來,想回故鄉落戶呢?”
“是嗎?”縣尉似懂非懂地聽著縣令的解釋,指著那東西:“這是他們用的兵器嗎?太厲害了。我們怎麽能鬥得過這麽厲害的高人呢?”
“是啊。”鄭縣令自言自語:“看來,還是崔公高明。”
“為什麽?”
“我以前老怪他拖著此案不結,現在才明白,他早已看出這些人不好惹,所以才想與他們合作來平息此事,悄悄結案。”
“是嘛。”,,
“是的,”鄭縣令無限感慨地:“現在把事弄成這樣,都是因我無知造成。我想了很久,終於明白了,我們這麽厲害的外來客呢?”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