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禍起激光(1/3)
鄭明傑所雇那個店二,姓龔名五娃,武成縣南山南鄉農戶,趁農閑進城打雜,因能寫會算,遂被一家酒樓老板雇用,成為店二,負責接待客戶之事。
龔五娃因頭腦靈活,平時深受店老板器重,所以鄭明傑來找其談雇人時,店老板見自薦不成,便讓其代自己應聘,結果使他意外獲得2500文,老板如數收回,月底計付酬金時計付其一部分,作為獎勵。
對此龔五娃亦未提異議,因為能寫會算,常讀古今論著,懂得處世哲理,自然不想與店家相爭,一切順從,討店家歡喜。
不過,出於好奇心,他辦完事後卻起了歹意,趁人不注意的當兒溜進縣衙監區,把鄭縣令托他搬的神秘之物順手帶走了。
他當然不知道這樣闖了禍,因這一神秘之物,竟是“貶神”所用神器。而“貶神”在這一帶鬧事的傳聞,他也聽過。
其實呢,所謂“貶神”,不過是邱思遠這些外來客罷了。唐代缺然對自然界沒有今的人一樣的認識,隻把他們理解為“因在界做錯事而被庭裏的玉皇大帝貶為凡饒神仙”,卻不知現實中真正存在的地外生命。
龔五娃從縣衙監區柴草房偷出那塊神秘東西後如獲至寶,悄悄把它埋在城南一片亂墳崗裏。
當縣令派人找他,並明情況後,他開頭不承認偷東西,聽了縣衙人員的解釋後更加害怕,更不敢承認了。
縣衙派去的人隻好把他的話如實地告訴縣令,縣令不知如何是好。隻好到縣衙前的客棧裏找崔劍鋒協商。
“幹脆把那子抓起來,當‘貶神案’案犯處理。”縣令一想收自己那麽多錢還偷自己的東西的店二,就氣不打一處來,憤憤地。
“先不要亂抓人。”崔劍鋒一想到這麽厲害的兵器被一個的農家夥偷去了,心裏自然很不是滋味。但抓了他又如何?他要是不承認,就算宰了他,也弄不回了。
“那怎麽辦?”鄭縣令顯得很無奈,以前那股因想辦法搬走貶神神器,騰出審訊室而象辦了大事一樣的神氣早已消失的蕩然無存。
“這事我跟邱思遠協商一下,然後再決定。”崔劍鋒:“此前你千萬別再為難他,萬一他因害怕而想銷毀那東西,反而有可能弄出更大的麻煩。”
“是嘛。”鄭縣令聽了崔劍鋒的話後也變得心事重重,生怕那子真的弄出驚大案,讓自己下不了台。
“你先回去吧。”崔劍鋒因正忙於解救其手下的人,不願為這事耽誤時間,也就先讓鄭縣令回去了。
鄭縣令回縣衙後越想越氣,一激動,就把崔劍鋒的提醒丟到腦後,立即讓縣慰帶人把那龔五娃捉來,逼他交出所偷去的東西。
可龔五娃是個讀過大量書的人,知道承認偷竊的結果。所以拒不承認自己偷了縣令的東西,更不用交出了。
沒辦法,縣令就讓縣尉通過嚴刑拷打來逼其交出所偷的東西。
結果呢?適得其反。龔五娃就尋短見,撞牆而死。
這倒讓鄭明傑嚇得不輕,他未聽崔劍鋒的話,可不是頭一次了,現在又弄出這樣的結果。萬般無奈,隻好硬著頭皮又跑到衙縣客棧求崔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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