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詭案錄

第28章 李代桃僵(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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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德春還有疑問:“就憑這些也還不足以說明他就是個替身吧?”

    許可說道:“一個富商到這樣一個小縣城定居了兩年多,卻連一間商鋪店麵都沒有,你覺得這正常麽?雖然傳聞他在外地有著大買賣,但若真是那樣,他又為什麽要搬到這小地方來居住,大買賣是需要看著的。商人不忙活他的生意,整日深居簡出還是商人麽?來通海就為了坐吃山空?顯然不是,那麽他為什麽會這樣,隻有一種可能,他根本就沒有錢,又或者就算有錢,也不是他可以隨意支配的。”

    莫德春準備插話,許可又繼續說道:“而我調查的另兩個對象,馮德偉和胡德奎都是有錢的主,也舍得花錢,怎麽到莫德春這兒就變了?原本我也以為是性格的原因,直到後來我知道有一個舍得供賭鬼賭資的主兒,我便明白了,那個莫德春隻是個殼兒,真正的正主兒卻躲在茶樓裏操控著這一切。”

    莫德春終於低下了頭:“你很可怕,我一直以為沒有人會認出我來的。”

    許可點上一支雪茄:“其實如我所說,你當時以魏明倫的名義大大方方地買下茶樓,當著小老板,就算後麵發生莫德春失蹤的事兒我也不會那麽快就懷疑到你的頭上,說不定等我想到你的時候,你早就已經不見蹤影了。你輸在太聰明,太聰明往往在做事情的時候就會畫蛇添足,明白嗎?”

    莫德春點了點頭。

    許可說道:“好了,你想知道的我已經說完了,接著該你告訴我們一點什麽了吧?”

    莫德春眯縫著眼睛,像在思考著什麽。

    “我想你應該已經聽說了馮德偉與胡德奎的事了?”許可問道。

    “嗯,我在新聞紙上看到了他們死的消息,唉,其實之前我就和他們說過,不能太張揚的,可是他們卻不聽,老胡說,既然找了錢,自然就要過好日子,不然那錢掙來有什麽用?”

    許可笑道:“你早就知道會有這麽一天的,對嗎?不然你也不會窩在茶樓裏,放個替身在外麵。”

    莫德春說他其實並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隻是他向來行事都很謹慎小心,換句話說,他膽小,因為當初有約定,不能隨意再更改化名,沒辦法他隻能弄了個替身。

    葉紫涵好奇地問道:“為什麽不能再更改化名?”

    莫德春說道:“因為我們都等著老大來收債,當年老大帶著我們逃出來,為了保證我們的安全,他決定把追兵引開,那時我們就約定了彼此用的化名,並訂立了一份契約,東西由我們幾人拿著,分頭找地方躲起來,等到風平浪靜以後再兌成錢,而老大的那份也由我們分別保管,我們還約定以後就算要換化名,也隻能是在其中加一個德字,這樣好打聽,也好相認。”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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