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妖闖都市

卷一 初臨 第29章 動手已是不可避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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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峰思考著解決這件事的各種方案,警察那邊應該問題不大,因為他們畢竟代表著國家,不敢做的太過份,說自已是幫凶估計也是嚇唬自已,但是全哥那邊卻是實實在在的威脅,以他那種秉性,肯放過自已才怪。

    隻要有他在,自已就別想在珍珠街露麵。

    當然了,更主要的是,自已的書店開在他的勢力範圍內,每個月都要給他交所謂的安保費,這筆錢羅峰是肯定不會交的,就是說那怕沒有這件事,兩個人遲早也會扛上,現在無非是提前一步爆發了而已。

    那家夥不是好說話的人,羅峰也不是忍氣吞聲之輩,那麽想解決這件事,就得讓他消失了。

    羅峰不會沒腦子到,衝過去揍他一頓,就指望他以後怕了自已,這是不可能的,這家夥隻會用更狠的手段去報複。

    象他這種人渣就得采用終極手段,不然的話,等他報複回來,事情就鬧大了,比如說,他回頭搞了把槍,把羅峰當場爆頭,羅峰再原地複活,那羅峰鐵定得被抓捕到手術台上,被人象小白鼠一樣切片研究。

    自已的異於常人是萬萬不能被發現的,除此之外,如果動手,也不能留下痕跡,被警察機關追蹤。

    喝了杯茶的工夫,羅峰就下了一個決定,然後就開始謀劃行動方案,他看過很多偵探小說,也看過一些偵探學方麵書籍,知道警察查案通常是從什麽方麵入手的。

    第一是線索,第二是動機。

    線索是指現場留下的蛛絲馬跡,或者周圍附近的影像,詢問記錄等一切資料,有經驗的老手,最擅長從這些表麵看起來毫無關聯的資料中找到線索,然後順藤摸瓜,抓到凶手。

    動機是凶手作案的理由,感情糾紛、個人恩怨、金錢糾紛等諸多理由,這就是先鎖定嫌疑人,然後再去反推查找線索,如果碰一的是那種反社會人格,毫無理由的殺人,這種手法的效果就不理想了。

    還有就是尋找相同作案手法,然後從其它案件入手,然後帶出來這個案,這個更不靠譜。

    更誇張的就是大海撈針法,逮個人就問,看誰不自然,然後再加強審問,這個基本就跟撞大運一樣,但是有些時候,很多案都是這樣破的。

    知道他們是怎麽破案的,然後才能想法避免被他們抓到,這就跟貓和老鼠的鬥爭一樣,不會總是貓贏的,老鼠如果聰明,也會贏的。

    動機這個沒辦法避免,自已跟他的衝突已經被很多人看到了,但是誰也不會想到一個十六七歲的孩子會因為這個就去殺人,但是必要的掩飾還是要有的,書店暫時不開,自已也別跟他照麵,這樣懷疑程度就會大大減輕。

    畢竟那個家夥是混黑道的,又是與鄰為惡,仇人不知道有多少個呢,排查工作可是個大工程,排查到自已頭上的可能性很少。

    排除動機這個因素,剩下的就是盡可能把線索減少到不被發現。

    不過行動的第一步首先是盯梢,摸清他的活動範圍,找到適合的下手地點和時間,然後排除掉被發現的可能後,直接動手。

    但是要盯梢的話,就得有交通工具,可是交通工具又不能容易被發現,羅峰思考再三,決定用自行車來盯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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