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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史陳奏朱仲鈞犯了淫居,絕對是計劃的前奏部分。
朱仲鈞是王爺。太後最喜歡的小兒子。就算沒有太後,皇帝為了皇家顏麵,也不會讓朱仲鈞枷號示眾三個月的。
可身為皇帝,又不能公然藐視律令。
律令是幫助皇帝,管製臣民的。
他自己都不顧了,以後誰還遵從律令,到時候受害的。還是皇權。
在這件事上,皇帝無法替朱仲鈞開脫。
可枷號示眾又不可能。
皇帝可能會遵循先例,用其他的法子來代替枷號示眾。
用什麽法子?
這才是朱仲鈞最擔心的。
皇帝雖然不想朱仲鈞丟了皇家顏麵,也不想朱仲鈞娶顧瑾之。
而顧瑾之又是皇帝賜婚的…….
皇帝可以拿著這件事做文章。可謂光明正大,隻怕太後也阻攔不了的。
“……寧席壞了我的大事。”朱仲鈞道。“他若是沒有和千蘭偷情,我就可以矢口否認和千蘭有關係。如今,隻有讓千蘭消失,才能堵住悠悠眾口!”
顧瑾之沉默著。
“千蘭一死,雖然死無對證,卻也坐實了你心虛。若是有人不甘。幹脆告你殺人滅口,你隻怕連爵位也要搭進去的。”顧瑾之道。
“放心。”朱仲鈞道。
放心,他能做得幹淨……
顧瑾之苦笑了笑。
朱仲鈞睥睨她:“不高興了?”
“並不是什麽值得驕傲的事,應該高興嗎?”顧瑾之答,“我……不反對。”
反對不反對,這種立場。
高興或者不高興,是種心情。
很多時候,這兩件事相互矛盾。
生存下去,就要在這種矛盾裏掙紮。
朱仲鈞不知道情況會變成什麽樣子。他要先下手為強。
他叫了跟著他上京的侍衛首領陳鼎文,給廬州寫封快信。
“就說。京裏的人說我跟千蘭淫居,讓寧大人把千蘭送上京城,給刑部驗明正身。我清楚記得,我和千蘭不曾有私情的,以證明我的清白……”朱仲鈞對陳鼎文道。
陳鼎文是寧席的親信。
寧席和千蘭之事,雖然做得隱晦,卻有蛛絲馬跡露出來。
陳鼎文在王府那麽多年,就是沒有撞見過,也聽說過。
他臉色大變。
他道是。
朱仲鈞點點頭。
他把千蘭的事,交給了寧席。寧席為了保全他的聲譽,會不惜讓朱仲鈞背上殺人之過。
沒關係,朱仲鈞不怕殺人之過,他隻怕千蘭活著……
寧席總是自作聰明。
他會替朱仲鈞把事情辦妥。寧席知道後,千蘭必死無疑的。
這件事,不需要朱仲鈞親自動手。
他隻需要應對千蘭死了之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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