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寶秘術

第一零零九章 鏽跡斑斑的古劍(1/3)

    關於上繳文物的事兒,張元最近倒是聽過,不過那個好像是一把古劍。+◆+◆,

    事情就發生在陝州丹鳳,這個新聞當時在網上炒得很火啊。

    從網友跟帖來看,關注點基本都在“獎勵500元”,有覺得獎勵太少的,有調侃上交者太傻的,還有人猜想這裏是不是有什麽被迫成分。

    理由很簡單,雖然這把劍到底值多少錢大家不清楚,但既然是000年古劍,想必比500元rb價值還是要高出許多的,就這樣“白白”交給國家,難免有些想法。

    事實上,相比起看到的正麵宣傳,有關上交文物的負麵消息不定更多,由此產生的糾紛數不勝數,很大程度上原因都在於“由國家給予適當的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往往與上交者的想法差距過大。

    劍是古代貴族和戰士隨身佩帶。在春秋戰國時期,人們佩劍還有表示等級身份之意。《考工記.桃氏》載:“劍分上中下三製。劍身長五倍於其莖上謂上製,身長四其莖長謂中製,身長三其莖長謂下製。”

    其分別對應上士、中士、下士三種身分。

    春秋戰國時代的青銅劍是珍貴曆史文物,市場價格居高不下。011年07月10日中博文化藝術品拍賣有限公司拍賣一件青銅劍(長56),以8.1萬成交。008年10月6日帝都中嘉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拍賣一件戰國早期嵌鬆石雙箍劍(長57;寬5),成交價格176萬元。

    戰國青銅劍鑄造精良,古意盎然。十分精美,具有極高的收藏價值。

    這位仁兄上交的這把古劍長46.5厘米。寬4厘米,重約610克。比上述兩把青銅劍要短一些,應屬於中士佩劍,市場價格自然要一些,但也應該值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他無償上交給了國家文物部門,這樣的做法值得嘉許,文物部門給他一些物質獎勵也是應該的。按國家《文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

    雖然《文物保護法》並沒有對物質獎勵的數額做出規定。但張元覺得這個東西應該還是靈活一點的好,你比如把文物估價的1%到10%獎勵給對上交者。這麽來,對這位仁兄獎勵500元實在有點離譜,照他看至少也應該獎勵1萬元。

    有個美國笑話,一個男孩想要100美元,於是他寫了張明信片給上帝。當郵遞員看到收信人為上帝時,就決定把它送去白宮。布什收到這封信後非常激動,感覺很有成就感,於是指示秘書給男孩郵去五美元。男孩收到錢以後。就給上帝寫了封感謝信:“親愛的上帝:非常感謝您給我的錢。不過我注意到由於某些原因,您給我郵來的錢不得不經過華盛頓特區,那些無賴侵吞了95美元。”

    但願咱們的老實巴交的陝州水泥工李兄不需要也像笑話裏的那位美國男孩一樣,給上帝寫信。抱怨那另外9500元錢被文物局的大員們給私吞了。

    給五百塊錢,真得還不如不給,這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的。你給一張獎狀,給給獎牌。甚至給個十佳青年什麽的,都比這五百塊錢更有意義。

    當然。也可以給一萬塊,雖一萬元也少,不過比起五百元那就多了不少了,不然的話真得有願意冒險的,根本就不會把這東西上繳,自己私底下出售的話,少也得好幾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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