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寶秘術

第七一八章 齊人之樂(2/3)

    緬甸這個地方,私刑非常頻繁,你比如那些軍閥,要是抓到了對自己不利的人,根本就不會在意法律,而是會將這個人活活打死。

    法律的確是有,但不過形同虛設而已。

    緬甸施行一夫多妻製度,不過已經沒有了妻妾之分,隻要是合法的妻子,那就都用妻子來稱呼,分為第一妻子、第二妻子等等。而各個種族、家族、村寨之間的糾紛,也不是警察和法院出麵的,沒有到了發動戰爭的份上,那就由當地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來按照當地的習俗和規矩來辦事。

    你比如帕敢這個地方,楊家人就相當於是規矩的製定者和監督者,很多人產生了糾紛,都會來楊家要求給評理,為了處理這些事兒,楊家還專門設立了一個機構,就跟華夏古代那些處理雞毛蒜皮的事兒的縣令一樣。

    如果有人想要尋求“自由和民主”,那麽選擇緬甸應該是不錯的,這裏絕對堪稱是“自由和民主”的典範,甚至都不需要什麽國籍,更不要戶口本了,隻要你能夠堅持在當地的寺院修行七,獲得了當地有名望的人的認可,並且遵循當地的習俗,你就可以成為一個緬甸人,用官話來,你就等於是擁有了緬甸的國籍了。

    就算你原來是一個外地人,當你在這裏定居之後,獲得了當地人的認可,你也就擁有了和當地居民一樣的權利,至於緬甸人都有什麽權利,張元也不是很清楚,不過最近緬甸的總統好像都是選舉出來的,至於怎麽選出來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選舉權,勉強算得上是一項權利吧。

    張元記得他有個朋友曾經過一個事兒,緬甸比華夏最好的地方就是沒有計劃生育,什麽有兒女就有希望,就能改變家族的未來。

    可是這個事兒讓張元想到了國內錦州的一個人,生了十一個孩子,什麽存錢不如存人,結果到現在後悔了。

    緬甸的情況比這個更加嚴重,在這個生產力落後的國家裏,如何生存下去,成為了家家戶戶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不像國內,很多人想的是買什麽衣服、吃什麽飯、開什麽車、用什麽手機,這些在緬甸是不敢想象的,就算是楊耀山這樣的人。想要買一輛豪車,那還得千方百計地通過各種手段進行走私。有錢都享受不到奢華的生活。

    拚命地生孩子,讓緬甸的很多家庭實在是負擔不起。所以到了那個時候,就直接把女兒嫁出去了,所謂嫁,其實跟賣差不多了,好歹是能讓女兒有個活命的機會,所以究竟是嫁給那些單身漢,還是嫁給結過婚的,甚至嫁給有妻子的都無所謂了,隻要對方家境好一點。能養活起那麽多的孩子就足夠了。

    這一夫多妻其實不是什麽製度,也不是什麽規定,而是一種無奈地選擇,對於那些女孩子來,等於就是僅僅為了一口飯而將自己出賣給了別人,就是這麽簡單的一個道理。

    當然了,就算是一夫多妻,對於女人來,也未必全部都是壞事。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嘛。

    現在緬甸的情況,跟華夏古代某些朝代還有些相似,如果你想離婚的話,那必須得有充足的理由。隻要女方沒有跟人私通,沒有行為不檢點,沒有做出給你戴綠帽子的事情。那你就絕對不能始亂終棄,縱然她得了重病。你也必須得給她看病,這使得這些女人好歹是不用怕被人拋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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