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過去當特工

第428章 排查(2/2)

    看到她與李傑的親熱樣子,不用猜,就知道她是李傑的老婆。

    這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女人,長的非常漂亮。

    曹寧在想,李傑到底是哪一方麵,讓這女人死心塌地地跟著他。要知道,李傑原來是沒有錢的。隻是與曹寧掃了鵝山寨,分了一批贓,這才發了財。

    難怪什麽王公子,為了她,竟然要殺了李傑全家。

    在曹寧進來的時候,這個女人看了他一眼。

    也就一眼,再沒有關注他。

    第二天,曹寧買了一張報紙,看到了自己登在上麵的啟事。

    看完了啟事後,曹寧去了上次住的那家酒店。

    這也是約好的,如果曹寧來了,就去曾經住過的酒店。

    在那酒店的左邊,有一個廣告牌。

    內奸看到報紙上的尋人啟事後,就會在這個廣告牌上張貼一份招工啟事。

    當曹寧到了後,果然看到了一份招工啟事。

    本歌舞廳,招歌女一名,人要漂亮,聲音要甜美。

    上麵留下了地址與電話號碼。

    地址是:懷化街22號。電話是2467。

    這是一份普通不過的招工啟事。但是,曹寧知道,這是給自己的聯絡信。

    懷化街,不在懷化街,是在懷化街的過去兩條街。

    懷化街過去的兩條街,就是楓林街。

    22號,也不是22號,是24號。

    之所以是24號,那是因為,號話的開頭兩個數字是24號。

    當然,也可能是246號,可能嗎?長沙的各條街道,沒有超過一百號的。

    所以,聯絡的地址是:楓林街24號。

    曹寧記住了後,乘著沒人,便將那廣告單撕了下來。

    撕下來後,他還拿來擦腳上的皮鞋。

    這個動作,是最常見的事,有些人臨時愛漂亮,沒有擦鞋的布,他們就會扯下一張廣告單來。

    至於貼廣告的人罵不罵,又怎樣?我又聽不見。

    曹寧擦完鞋後,隨手一丟,將這廣告丟到了河中。

    這是做給內奸看的。

    這份廣告,貼在這裏,肯定有風險。

    如果有人去了懷化街應招,發現那裏不是歌舞廳,更不會招人,會怎麽樣?

    還有那個電話,打過去後,那邊的人肯定說,打錯了!

    最後隻要讓人知道,那麽中統與軍統就會知道,他們就會去查。

    所以說,站在內奸的角度,他是不願這廣告留在這裏。

    如果曹寧不撕廣告,那麽內奸肯定對曹寧有看法。

    是粗心大意?還是留給其他的人看?

    曹寧這一招賭對了。

    在他看廣告並撕廣告的時候,有一隻眼睛在盯著他。

    不僅是曹寧在的這段時間,自從貼上了廣告後,那個人就沒有離開。

    他在看,有沒有其他的人來看這個廣告。如果有的話,那麽這個接頭的辦法就泄漏了。

    如果是那樣的話,最先懷疑的就是曹寧。

    幸好,他沒有看到不該發生的事。

    在曹寧走後,那人隻停了一刻鍾,便離開了。

    他走的是一條小路,近道,在曹寧來到楓林街24號前,他已經坐在屋內,喝著茶,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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