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排查(2/2)
看到她與李傑的親熱樣子,不用猜,就知道她是李傑的老婆。
這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女人,長的非常漂亮。
曹寧在想,李傑到底是哪一方麵,讓這女人死心塌地地跟著他。要知道,李傑原來是沒有錢的。隻是與曹寧掃了鵝山寨,分了一批贓,這才發了財。
難怪什麽王公子,為了她,竟然要殺了李傑全家。
在曹寧進來的時候,這個女人看了他一眼。
也就一眼,再沒有關注他。
第二天,曹寧買了一張報紙,看到了自己登在上麵的啟事。
看完了啟事後,曹寧去了上次住的那家酒店。
這也是約好的,如果曹寧來了,就去曾經住過的酒店。
在那酒店的左邊,有一個廣告牌。
內奸看到報紙上的尋人啟事後,就會在這個廣告牌上張貼一份招工啟事。
當曹寧到了後,果然看到了一份招工啟事。
本歌舞廳,招歌女一名,人要漂亮,聲音要甜美。
上麵留下了地址與電話號碼。
地址是:懷化街22號。電話是2467。
這是一份普通不過的招工啟事。但是,曹寧知道,這是給自己的聯絡信。
懷化街,不在懷化街,是在懷化街的過去兩條街。
懷化街過去的兩條街,就是楓林街。
22號,也不是22號,是24號。
之所以是24號,那是因為,號話的開頭兩個數字是24號。
當然,也可能是246號,可能嗎?長沙的各條街道,沒有超過一百號的。
所以,聯絡的地址是:楓林街24號。
曹寧記住了後,乘著沒人,便將那廣告單撕了下來。
撕下來後,他還拿來擦腳上的皮鞋。
這個動作,是最常見的事,有些人臨時愛漂亮,沒有擦鞋的布,他們就會扯下一張廣告單來。
至於貼廣告的人罵不罵,又怎樣?我又聽不見。
曹寧擦完鞋後,隨手一丟,將這廣告丟到了河中。
這是做給內奸看的。
這份廣告,貼在這裏,肯定有風險。
如果有人去了懷化街應招,發現那裏不是歌舞廳,更不會招人,會怎麽樣?
還有那個電話,打過去後,那邊的人肯定說,打錯了!
最後隻要讓人知道,那麽中統與軍統就會知道,他們就會去查。
所以說,站在內奸的角度,他是不願這廣告留在這裏。
如果曹寧不撕廣告,那麽內奸肯定對曹寧有看法。
是粗心大意?還是留給其他的人看?
曹寧這一招賭對了。
在他看廣告並撕廣告的時候,有一隻眼睛在盯著他。
不僅是曹寧在的這段時間,自從貼上了廣告後,那個人就沒有離開。
他在看,有沒有其他的人來看這個廣告。如果有的話,那麽這個接頭的辦法就泄漏了。
如果是那樣的話,最先懷疑的就是曹寧。
幸好,他沒有看到不該發生的事。
在曹寧走後,那人隻停了一刻鍾,便離開了。
他走的是一條小路,近道,在曹寧來到楓林街24號前,他已經坐在屋內,喝著茶,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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