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當警察(1/2)
第二上午,曹寧在韓雪的店中見到了她的三姨父。
曹寧拿出了兩條煙兩瓶酒,作為見麵禮。
三姨父看了看站著筆直的曹寧:“當過兵?”
“當過!”
三姨父看了看韓雪,又看了看曹寧,比較滿意。一是對曹寧懂禮貌,送上重禮滿意,二是曹寧會武又當過兵,正是當警察的料子。
將煙酒丟在車上,三姨父對曹寧:“上車,跟我走吧。”
三姨父是開著車來的,不過是買菜的車。
一路上,三姨父給曹寧講了在警察局當差所在
來到了崇明警察分局的外麵,三姨父對曹寧:“你就自已進去,報上你的名字,會有人安排的。”
曹寧下了車,來到了警察局的院子外。
此時,在警察局的外麵,集起了三十多人,都是年輕力壯的人。
那些人看了看曹寧,便不再關注了。
曹寧掏出一支煙,點火抽了起來。
這時,一個二十多歲的人走了過來。
“能借過火嗎?”
曹寧看了看,這人腰園體壯,身高一米八,他的手上拿著一支煙。
曹寧掏出火柴,遞給了他。
本來曹寧有打火機,但是來前他放到了家中。一個求職警察的人,肯定不是什麽理想,而是為了生活。生活艱難的人,才不會使用打火機的。
那人點上煙後,將火柴還給曹寧。
“你也是來應招的?”那人吸了一口煙問。
曹寧點點頭:“來這裏的人應該都是吧。”
“不錯!隻招十個警察,卻有三四十人應招。還不知道我能不能應上。”
這時,門口有警察在喊:“應招的人集合了。”
曹寧與那人一起走了過去。
其他應招很簡單,就是填上一份表,然後,便由一個醫生對應招者進行身體檢查。
填表要當場填,這是查看應招者的文化水平。一個警察,最起碼要能識字,不能識字,怎麽去辦案?
體檢,則是一個過場,主要是防傳染病。
當然,體檢過程中,醫生會在一些被檢者的表上寫上合格兩個字。曹寧發現,凡寫了合格二字的人,都是身強力壯的人,曹寧有幸也在列。
一個時後,有一個警察公布了錄取名單。
包括曹寧在內,一共有十個人被錄取了。那個向曹寧借火的人也被錄取了。
“謝謝你!”那人來到了曹寧麵前。
曹寧一楞:“謝我什麽?”
那人:“我看到你坐警察局的車子過來的,所以便向你借了火,就是想沾沾你的光。不想真的讓我成功了。”
曹寧認真地看了看這人,心思很活,知道曹寧與警察局的人有關係。喜歡占便宜,自己有火柴,卻向曹寧借火。
在民國,一般的人都不願意借火給別人。有法,借火借火,你借出去,別人就拿了你的火。
很快,曹寧知道了這人叫馮鞏。
晚上,回到了家中。曹寧給韓雪留了密信,告訴她,已經被錄取了,這段時間是訓練。
警察局的訓練隻用了三。因為這十個人都是當過兵的,所以,軍事訓練是過場。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