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豐富金融形態(精裝)

借貸賬局 3.(2/2)

    對這些環境因素進行全麵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對指導賬局正確的放貸,無疑是很有必要的。對信息的掌握,能夠使賬商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正確決定,比如大放還是小放,繼續放貸還是回籠資金等。

    長期從事工商業者的經曆,使賬局商人了解作為一個好的商人必須具備的素質是什麽,最容易犯的錯誤是什麽,如何糾正這些錯誤等。這對其識別、選擇放貸的對象很有幫助。

    賬局的放款對象主要是工商業者、小金融機構及官吏。事實上,如何從選擇放款對象這方麵來把握放款風險,是考驗賬局經營者能力

    的重要一環。

    賬局商人在很長時期內不在外地設分莊,主要精力都在總號所在地,這使賬商對當地工商業者的各方麵情況非常熟悉。包括他們的產品采自何方、成本如何、影響因素有哪些,產品銷向何方、價格如何、影響因素有哪些等。

    正是基於上述情況的全麵了解,賬局商人才能將風險降至最低,才敢於在沒有貸款抵押品的情況下進行信用放款。

    在防止借款人惡意躲債方麵,賬局在追款方麵是不惜血本的。比如為了向借貸的官員及達官貴人索債,有的賬局,甚至差人暗自潛入外省官員任職的駐地,追索欠款,使欠債官員體麵喪失,甚至曾發生官員因無力還款而自殺的事件。

    針對這一情況,1815年,禦史伊齡阿奏請嚴禁私放官債,清仁宗諭內閣:禁止候補候選官員在京借用重利私賬及放債之徒,並著步軍統領、順天府五城各衙門嚴行查禁。如有違例私設賬局者,立即查辦。對於差人暗自潛入外省官員任職駐地追索欠款者,“該督撫訪聞一並查參究治”。

    當然,對於實在還不上債的,賬局也不一味索債。比如,當時官員有向賬局借債曾經有“三不還”之說,這是賬局業務中有風險投資的反映。因此更需要賬商作出決策,以求萬無一失。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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