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豐富金融形態(精裝)

當鋪質庫 4.(1/2)

    當鋪質庫 4.

    唐代當鋪官民齊辦

    當鋪自南北朝產生以後,曾一度局限於寺院經辦。然而從唐代

    起,在中央集權相對穩定的政治條件下,工商業的發展及市場的繁

    榮,大大刺激了當鋪這一產業的發展。此時的當鋪出現了官辦與民辦等形式,當鋪的法律製度也逐漸形成。在唐代,當鋪已經不再由寺院獨家壟斷經營,而形成了官辦、民辦、僧辦幾類。按當鋪東主的身份地位和資金來源劃分,當鋪開始出現多種類型。

    唐代當鋪行業的興旺與當時的經濟發展形勢有關。唐代國力強盛,工商業發展加快,貨幣需求迅速擴大,這些都為民營當鋪行業的興起創造了有利條件。當時唐時商業多至200多種,但是,最大的商業是櫃坊,櫃坊其本質就是當鋪。

    高額的利潤不僅吸引富商豪賈的投資,朝中的權臣大吏也私下經營當鋪,就連朝廷也用公款辦當鋪,以增加財政收入。

    唐代的寺院當鋪仍很興旺,除此之外,還出現了民辦和官辦性質的當鋪。其中的民辦即由地主商人涉足,而官辦又有官僚自營和朝廷投資兩種。民辦和官辦的出現,打破了南北朝時期寺院獨家壟斷經營當鋪的局麵。

    唐代的民辦當鋪一般規模較小,當時的當物大多是衣服、織物等物品,當本最低的隻有20文,一般物品的當本也隻有50文至100文。據史料顯示,當時長安的一鬥米都要賣三四千文錢。

    由此可見,當時民營當鋪放當的錢財金額很小;另外一方麵也說明去當鋪的一般都是家境貧寒的窮人。

    和民辦當鋪相比,由皇親國戚、高官顯宦所置辦的官辦當鋪,其規模及其獲利,都是民辦和僧辦的當鋪所難以望其項背的。

    在這個時期,由於當鋪經營的範圍廣和其獨特的融通資金的作用,所以上至皇家貴族、士大夫,下至平民百姓,都不可避免地要與當鋪行業打交道。

    當時的大詩人杜甫就在詩中描寫自己生活的困窘,常常以典當度日,說道: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頭盡醉歸。

    當時唐肅宗收複長安,杜甫在朝廷當官,但是俸祿微薄,也常常陷入要典當衣物才能買酒喝的窘境。大詩人白居易在《自詠老身示諸家屬》的詩中寫道:“走筆還詩債,抽衣當藥錢”。

    白居易又在《杜陵叟》的詩中寫道:“典桑賣地納官租,明年衣食將何如?”這首詩,作者描寫了居住在杜陵的一個老人要去當鋪典當衣物,以換錢買藥和為付地租而將賴以生存的田地賣光當盡的淒苦生活。

    從這些詩句和事例中,人們能夠看到,在以繁華著稱的大唐時期,當鋪行業已經非常發達,並成為當時人們融資的一條重要渠道。在封建時代,對於典當這種民事行為,我國曆代幾乎都沒有專門法規加以調整,而隻是由散見於其他法規中的零星條款予以提及。在唐代之前,雖然各朝君主為了富國強兵,減輕百姓高息借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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