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抗日

第八十七章 加官晉爵(2/2)

    ……

    六月中旬,上麵地指令終於下來了,晉升吳銘為少將,並將由蔣總裁親自頒發青天白日勳章,而別動隊則全體回國接受嘉獎。

    “青天白日勳章,很高地榮譽啦!”付立君羨慕地說道:“不知道咱們能給個什麽勳章。”

    青天白日勳章在國光勳章製定之前為**最高榮譽勳章,民間亦有“免死金牌”之稱,頒授初期獲頒者皆為捍禦外侮者,而抗戰勝利後卻皆為**先鋒,自**去台後期頒授更甚淪為參謀總長或國防部長卸任時的一項“必然榮譽”。

    青天白日勳章中心為中華民國青天白日國徽,代表國家,四周為光芒,象征榮獲此章者,有禦侮克敵,使國家光輝四耀的功勳。此章於1929年515國民政府公布「陸海空軍勳章條例」時頒行。1935年6月15日修訂為「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此章依舊頒行,為襟綬,有表,不分等級。

    此章頒授捍禦外侮、保衛國家,著有下列卓著戰功之一者地陸海空軍人:

    一、運籌適宜致獲全功者。

    二、戰鬥間處置妥善,使全軍或一部得重要之勝利者。

    三、冒險前進偵得重要敵情致獲全勝者。

    四、最困苦時毅然奮起戰鬥挽回頹勢者。

    五、冒險辦理戰場後方勤務成績最著者。

    六、冒險破壞敵人伏置水雷或障礙物以開導戰艦之進路者。

    七、我軍艦護送多數船舶驟遇敵優勢艦隊劇戰之後,俾護送船舶得安全航到其目的地者。

    八、於一次任務中擊落敵機四架以上地麵擊毀敵機六架以上者。

    九、空中轟炸命中敵軍之重要根據地、高級司令部、兵工廠、巡洋艦驅逐艦等,使之全毀或沉沒,有確實證明者。

    此章於著軍禮服時,佩於左襟中部;著軍常服時,得佩帶勳表,與其他勳章並佩時,其位置居於國光勳章之後,寶鼎勳章之前。

    曆史上,自1930年蔣介石頒授張學水扁授予李傑第209號勳章止,獲頒青天白日勳章者共有二百零九員,其中四位為外籍,不知道加上吳銘現在能有多少名了。

    “頭兒晉升少將,咱們起碼也能升到校級吧?”譚政咧著大嘴憧憬著美好的前景,“至於勳章嗎?嘿嘿,想不了那麽多了。”

    “什麽少將,勳章的,先不要說這些了。”吳銘並不太在意地擺了擺手,“明華他們就要走了,咱們還是好好聚一聚是真的,前途漫漫,再見麵時還不知道是猴年馬月呢?”一個人的抗日 不慚世上英,意氣紫霓生 第八十七章 加官晉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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