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大昏君

第一百零九章 殘民一條鞭(2/2)

    但為何明朝末期農民生活得那麽苦,直至為了口飯吃要揭竿而起呢?

    原因很多,小冰河期災害頻繁是主要的,但人禍也不可忽略。

    比如說這個丁銀,就是人頭稅。你有地沒地,收成好壞,都是跑不了的。家裏人口越多,負擔越重。

    特別是農民,本來就收入不高,再一大家子人,負擔可想而知;而富紳地主呢,那點丁稅對他們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的事情。

    而且,丁銀做為一項重要的財政收入,明朝朝廷卻把它劃撥給了地方官。

    這個操作空間就很大了,地方官一是可以少報人口,直接貪汙。再一個就是收受富人賄賂,使其丁差減少甚至免除,而轉嫁到百姓身上。

    再來說說這個張居正實行的一條鞭法中的實物折銀,也就是把賦稅全部改成貨幣收取。

    從曆史的進程看,這當然是具有進步意義的。但在實施過程中,卻並未給農民帶來方便和實惠,也沒給國家增加收入。

    舉個例子:每到稅收期限,農民為了交賦稅,得把手裏的糧食變成銀錢吧!

    而市場上的糧價基本上會應聲而落,也就是銀貴穀賤,總要農民多賣出很多糧食才能湊夠。三個月後,糧價差不多又恢複到了正常水平。

    這可不是糧食價格的正常波動,而是糧商官僚在聯手搗鬼,合力壓低價格。

    但國家收到了如數的銀錢,應該不吃虧吧?

    實際上呢,假如政府拿著農民賣了一百石糧食才湊足的賦稅,用於支出花銷時,糧價多半已經回到正常水平,在市場上就隻能買到六十石糧食。

    就是這樣,糧價的時間差異會造成農民負擔加重,而政府收入也沒有增加,甚至是減少的結果。真正從中獲利的,隻是商人和涉足其中的官僚。

    當然,也不全是不好。糧食運輸損耗大,遠不如銀子解送國庫更方便。

    可對於普通百姓來說,把一條鞭法罵為“殘民一條鞭”,也就可以理解了。

    而一條鞭法所帶來的另一個影響久遠的問題,就是火耗問題。因為要納銀交賦稅,也就免不了碎銀熔鑄,難免有損耗。

    於是,火耗就又成為地方聚斂的一個巧妙手段,也轉嫁到百姓身上,成為了沉重的負擔。

    不可否認,張居正的改革是卓有成效的,一條鞭法也有其先進性。

    但朱由校的改革卻不會照搬照用,而要存精去蕪,更加先進。當然,這隻是邁出的一小步,具有很在的實驗性和考察性。

    首先,皇莊清退的政策中含有“攤丁入畝”的意味,就是把丁銀算進總賦稅裏,從而把丁銀收入納進了中央財政;

    其次,五年交賦稅,田地歸農戶,又有“公地放領”的影子,增加自耕農數量。

    當然,其中還有以當地五年收成的平均數定賦稅,使胥吏逞奸減少了操作空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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