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京”味兒

正文 第25篇 北京:旅途者的站台4(1/4)

    ·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應注意的問題

    京城因其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地位,吸引了大批各行各業外省市的優秀人才來京發展。雖然他們暫時還無法取得北京戶口,但在北京擁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實現在北京長久定居、安居樂業是他們共同的願望。由於政策和市場發展階段的原因,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還受到一些限製,在選擇房屋時可能還會受到一些房屋以外因素的誘惑,比如戶口、就業等,這些外部條件可能導致決策失誤,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那麽外省市個人購房如何避免或減小風險呢?在購房程序上與北京市民有什麽不同嗎?

    謹慎對待“買房帶戶口”的承諾。對外省市在京個人來說,擁有北京市戶口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誘惑,因為這可以解決在找工作、婚姻、子女入托入學、租房以及心理上的歸屬感等諸多由於戶口帶來的問題。

    個別開發商或代理商正是利用外省市個人急需北京市戶口的這種心理,故意欺騙買房人,將與戶口及投資無關的項目說成是能辦理北京市戶口,或者故意曲解北京市的有關政策,做出與政策不符的承諾,或者以政策為誘餌推銷非法開發的項目或有其它問題的房屋。個別開發商的這種做法嚴重損害了購房人的利益,有些人投資買了房卻辦不了戶口,而這些人買房的初衷並非為了居住,而是單純為了戶口,這種情況損失更嚴重。有些人買了房卻發現這些房屋是在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項目,根本辦不了產權證,隻能當所謂的“榮譽村民”。

    那麽買房到底能不能帶戶口呢?

    根據1997年7月19日京政辦發第41號文《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北京市公安局1997年10月下發的《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外地人員,可以申請登記試點城鎮常住戶口。規定的主要內容是:在試點城鎮投資達到規定數額的,投資者個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係親屬可以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有些試點城鎮將買房也做為投資額計算,隻要達到《辦法》規定的數額,就可以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這裏特別提醒外省市購房個人,一定要詳細了解該試點城鎮相關的政策,並且一定要在合同中約定,如果不能辦理戶口遷入,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由此帶來的問題。不能因為戶口問題重要房屋的其它問題就可以忽略了,其它問題同樣重要。在相關政策及合同簽署方麵不妨讓專業律師為您把一下風險關。

    了解市場,慎簽合同。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者並非都是為了戶口,有的是為了居住,有的是做為投資。無論出於什麽目的買房,都要了解北京房地產市場,收集相關的信息,了解相關法規及政策,以避免決策失誤。

    除此之外,對選定的項目要核實其開發程序是否合法,“五證”“兩書”是否齊全,開發商相關的承諾能否兌現等都不能忽略。最好簽一份補充協議,將相關的細節在協議中約定,將來出現問題時有據可依。如果開發商就某個細節不同意簽補充協議,那麽從側麵可以證明開發商有可能兌現不了承諾或自己對某些承諾能否兌現也沒有信心。

    購買手續。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程序與京籍人士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外省市個人購房還需履行如下手續:

    1.帶齊身份證件、暫住證及複印件向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購房申請書。交易中心審核無誤後,報北京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審核蓋章。

    管委會在審核《購房登記表》及其資料後,簽發有效期為六個月的《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批準通知單》(以下簡稱《批準單》);

    2.買房人在簽訂合同後15天內,攜帶身份證件、暫住證、《批準單》,購房合同正、副本,到交易中心申領《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辦理產權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交易中心向購房人簽發《通知單》後,收回《批準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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