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多長才算久

正文 第16章 玫瑰的低語(1)(1/5)

    愛你

    愛上他,從開始就注定是一場青澀卑微的暗戀。

    他那麽高,跳起來灌藍的瀟灑風姿,不知迷倒了多少少女的心。

    而她,隻是一朵低到塵埃裏的小花,既不高呀不美,又不怎麽會來事兒,擠在一群愛慕他的人中間,渺小的象一粒沙子,他甚至從來也沒看她一眼。

    可她,心甘情願地做了籃球隊的後勤,隻要有他參加的球賽,她一場不落,其實並無大的奢望,她隻是想在他渴的時候送上一瓶水,流汗的時候送上一條毛巾,看好他的衣服,為他每次進球鼓掌……

    默默做好這些瑣碎平常的事,並從中獲得付出不求回報的簡單快樂,便是她一個人愛情的姿態。

    那次比賽很激烈,他不甚被人撞傷了鼻子流血了,他從球場上下來,徑直跑向呆呆的她,扯過她懷裏的包,抓住一張紙塞住了鼻孔,那時她才從驚嚇中反映過來,緊張兮兮地問怎麽樣?疼嗎?我陪你去醫院看看吧?

    他的腿很長,走路又快,她幾乎得一路小跑跟在她身後,到了無人處,他忽然停下來,看了她半天,不禁伸手把她攬到胸前,溫暖的唇就落了下來。

    柳樹的葉子拂到她臉上來,她腦子一下就暈了,那時候卻還沒忘了他受傷的鼻子,怕他的鼻血因低頭而湧了出來,她使勁地踮起了腳尖,去迎合他生命中的初吻。

    初吻於她最深刻的記憶,就是那瑟瑟發抖的小腿,因太用力去夠他的嘴唇,她的小腿幾乎抽筋。後來她曾不解地問他,當初那麽多喜歡你的美女。為什麽偏偏選中了並不起眼的我呢?他把她包進懷裏吻了一下說,因為我記得你那笨拙的吻,那個時候還記得照顧我那受傷的鼻子的你,一下子就打動了我的心。

    是的,她不知道,從她努力踮起腳尖的那刻起,他就認定了她,這輩子非她不娶。

    我的16樓先生

    莊漾打來電話,為我介紹她男友的好友,“對方人才一流,好貨色,一定要來,不然砍你。”

    我掛上電話,頭痛。

    在莊漾看來,一個女人正常生活的三個必要條件是:一份可使自己經濟獨立的工作,一個可以無話不談的閨中密友,一個相愛的男友。她天天擔心我,因為我明顯滿足不了第3個條件。

    可是我很滿足我目前的生活。

    我每天早上8:45進辦公室,中午12:00到下午1:00在辦公樓對麵的半島吃午餐。下午5:00離開辦公室。每天我都使用雙層停的電梯,通常一周有5到8次的機會在電梯裏見到16樓先生。他總是在16樓停,我到18樓。

    工作一年有餘,職位從外貿助理到外貿部經理,薪水從2000到4800,年齡從23到25。但仍然不知16樓先生姓名。

    我們之間有過一次交談:

    16樓先生:早。請問到幾樓?

    歐迪:18樓,謝謝。

    16樓先生:不客氣。

    當時我左手抱著資料,右手拎著一大袋奶糖、巧克力。12月24日,2003年。

    我早已記下他到16樓,他從未發覺我的存在。我做了他一年的路人甲乙丙丁。

    莊漾恨我不懂把握機會。

    我如何去把握?

    25年來我談過一次戀愛,在大一時。對方也不甚認真,不然不至於被莊漾輕輕一勾就飛掉。那段戀情曆時兩個月,印象模糊,唯一的收獲是多了莊漾這個前情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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