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星雲大師智慧感悟課全集)

正文 第53章 下放權力時,要謹慎挑選員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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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屬自己處理好的問題,如果不向上司報告,則會使上司不了解實情,作出錯誤的判斷。當然,不少事情無須向上司報告,但是原則上可稱之為“問題”、“事件”的事情,還是要向上司匯報。

    5.勇於承擔責任

    有些下屬在自己負責的工作發生錯誤或延誤的時候,總是舉出許多理由,這種推卸責任的人,是不能委以重任的。下屬負責的工作,不管原因為何,下屬都應該為過錯負起全責。

    6.無須事事請示

    遇到稍有例外的事,或者旁人看來極瑣碎的事,也都一一到上司麵前去請示,這樣的下屬對領導有很強的依賴心,難以獨當一麵。一位優秀的下屬則很明確執行工作賦予的權力。他能在不逾越權限的情況下,憑自己的判斷把分內的事處理得幹淨利落,這才是領導期待的好下屬。

    7.積極求教上司

    下屬不可以坐等上司的命令,他必須自覺做到:請上司向自己發出命令,請上司對自己的工作提出指示。如此積極求教,才算是聰明能幹的下屬。

    8.提供情報給上司

    下屬在與外界人士、其他同事等接觸的過程中,經常會得到各種各樣的情報。這些情報,有些是對公司有益或是值得參考的。下屬可以有意識地記錄這些情報,事後把它提供給上司。另外,下屬在報告時必須遵守如下的原則:不可偏於一方,從大局出發,扼要陳述,不要拖遝。

    9.上司不在時能負起留守之責

    有些下屬在上司不在的時候,總是精神鬆懈,忘了應承擔的責任。按照常例,上司不在,下屬就該負起留守的責任。當上司回來,下屬就向他報告他不在時發生的事以及處理的經過;如果有代上司行使職權的事,更應該將它記錄下來,事後提交詳盡的報告。

    10.隨時準備回答上司提問

    當上司問及工作的方式、進展狀況或是今後的預測,或有關的數字時,下屬必須當場回答。很多下屬被問到這些問題的時候,還得向他人詢問才能回答,這樣的下屬,無法管理員工與工作,難以成為領導的輔佐人。下屬必須隨時掌握職責範圍內的全部工作情況,在領導提到有關問題的時候,做到對答如流。

    當員工具備以上“十項全能”,領導者就可以放心地把權力交給他們,相信他們一定能盡職盡責、盡善盡美地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們的表現對公司的進步、個人的成長和前途發展上都有不可限量作用。當然,領導不必過於苛求每個人都有繼續發展的潛力,關鍵是做好正確的領導和理智的運用,這樣才不致埋沒人才。就如星雲大師所說:“好的主管能發掘部屬的潛能,使得人人都能‘十項全能’”。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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