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民”與教民:世紀之交的民眾心態解讀

正文 義和團運動的文化層析 拳民話語的隱喻與象征(1/5)

    所謂“拳民話語”係指:一、拳民或義和團運動時期特有的口頭語言;二、義和團的文字傳播形式;三、義和團中類符號性質的拳壇儀式所具有的符號功能和形式。一般說來,任何稱得上“話語”的語言符號形式,都是符號按一定代碼規則排列的,在特定的語境中,它們不僅具有符號代碼所賦予的意義,而且還蘊含著深一層的文化及政治意義。從文化符號學和傳播學的角度看,義和團運動之所以能在沒有統一組織條件下那麽廣泛迅速的傳播擴張,恰是由於北方農村存在著大致相近的語式代碼和語境所致。而拳民話語的特殊性,也成為該運動區別於其他農民運動的標識之一。

    一、拳民特定口頭語言的話外音

    義和團運動期間,在拳民口頭流行著一些特殊的用語和詞匯,這些用語和詞匯不同於秘密社會的“行業隱詞”,但卻又多少有那點意思在內。在當時,主要是作為渲泄對洋人仇恨和宣傳滅洋主張的輔助手段出現的,其中有一些則化作了民間的長期流行語。

    這些特殊的拳民口語大抵可以分為二類:一是有意的改稱。主要是對外來輸入物原有漢語稱謂的有意篡改。比如“洋錢謂之鬼鈔,洋炮謂之鬼銃,洋槍謂之鬼杆,火藥謂之散煙粉,鐵路謂之鐵蜈蚣,機關車謂之鐵牛,電線謂之千裏杆……”。等等,還有洋貨改稱廣貨,東洋車改稱太平車之類均屬之。這類改稱性的口語表麵用意有兩層:一是貶斥,二為抹去外來的痕跡。而其深層內蘊則是一種出自自我文化中心主義的“精神勝利法”。以名稱的變換(即將更中國化的稱謂配上貶詞)抹煞心理上的焦慮與不快。義和團運動畢竟是在洋人進入中國近六十年發生的,西洋物化文明的深入已達到這樣程度,以致於農民已經無法按自己的心願將之從實體上驅逐和消滅(有的東西如洋槍洋炮農民也並不想驅逐和消滅),所以隻好在名稱符號上打注意。貶其名則抑其體,這是中國人習慣用的老法子,從上層文化中以諡號寓褒貶,清朝皇帝將其政敵貶稱為“阿其那”(豬)“塞思黑(狗),到鄉裏吵架詬人為豬為狗,其道一以貫之。這種手法,如果去掉其中的貶義,僅僅著意於抹煞其外來色彩,用意則未可厚非,從本質上講,這是兩種文明接觸時,暫時處於劣勢者在吸收強勢文明時的一種羞澀心態。這種心態其實與愚昧和落後無涉,無非是在吸收他質文明因素時,保持一點最後的自尊而已(也含有本土化的意思)。

    第二類是含有攻擊意味的稱謂。比如將東交民巷改稱“切洋雞鳴街”,稱洋人為“毛子”,將教民稱為“二毛子”,以及將一切與洋人,洋學有關係的人濫稱為“三毛子、“四毛子”直至“十毛子”等等。所謂“切洋雞鳴”,就是殺洋與驅鬼,切即殺也,而中國民間傳說鬼物隻在夜間方能肆行,一聞雞鳴,則如鳥獸散。鬼怕雞鳴,所以洋鬼子就用雞鳴來對付。至於大毛子至十毛子的稱謂,有主次之分,洋人才是真正的“毛子”,而其他隻是附稱,意思說這些人已變種,成為洋人的附庸了。稱洋人為“毛子”是否係從義和團運動始?尚待考證。但至少是從義和團運動開始這個稱謂才泛濫的,因為遍查運動前的打教揭帖,沒有出現此等稱謂,而運動過後,在北方地區,稱洋人為毛子則成為民間慣用語了。英人樸笛南姆威爾在動動初起時曾對“毛子”這稱謂有過一番思索:“當予等遊行於街市之時,已有一新鮮之別號聞於耳鼓,蓋予等今不僅為‘洋鬼子’,已升高而得‘大毛子’之名,此誠可以自驕者,毛乃禽獸之毛,予等野人未曾剃頭,故以毛子二字罵之,大亦有用意,因除予等之外,尚有二三等之人,亦為奉拳團者所同聲咒恨,則加以‘二毛子“三毛子,之號。”作為身臨其境的過來人,樸氏的話是有一定道理的,“毛子”之毛,應該是指禽獸之毛,進而泛指禽獸。中國民間有用“圓毛”、“扁毛”來稱呼指代禽獸的習慣,北方也有將差別稱為“毛子”的。當然,也有指斥“不剃頭”的異風異俗的意思在內,凡非我俗者,即為非文明的“野人”。其實,這種“罵稱”骨子裏還是種族排斥和道德譴責。外觀上西方人多髯多毛。與華人有明顯的種族差異,當拳民痛恨洋人之時,往往把這種種族特征也加以痛恨(和人們對打扮穿著舉止行為與眾不同者看不慣的日常心理相類似),有時居然別出心裁要加以“同化”。1898年12月,德國傳教士薛田資(此人因驕貪成性在山東社會上聲名狼藉)被諸拳民捉去,給他用的刑罰最重者就是將其須毛盡行拔光(中國民間的刑罰中名目甚多,但卻無此怪刑)。看起來,用這種“拔毛刑”與稱洋人為毛子在心態上實為異曲同工。至於稱洋人為“毛子”道德上的理由,則當然由於前麵講過的洋人之行如同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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