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民”與教民:世紀之交的民眾心態解讀

正文 晚清教民問題與北方農村社會結構(2/2)

    以此也可用來解釋另一個令人費解的現象,即本世紀初二十年間基督教勢力的迅猛增長。讓我們先看看統計材料:“從一九○一年到一九一○年僅十年功夫,天主教徒從原來的七十萬人激增至一百三十萬人,幾乎增加一倍;到一九一八年,天主教徒已增加到約一百九十萬人。”而基督新教“到一九○四年……從一九○一年的八萬人增加到十三萬人,到一九一四年已發展到二十五萬人,比一九○一年增長兩倍以上,到一九一八年已增至三十五萬人。”如此巨大的變化究竟是怎樣發生的呢?中西文化並沒有也不可能在這麽短的時間裏忽然“融洽”了,因而還得從教會與中國社會結構這兩個變量上尋求答案。

    第一,必須看到中國地域性差異及城鄉差別這一因素,僅就新教來說,“沿海各地及長江下遊受洗信徒最多……占全國總數的80%以上”,而且“全國信徒中的24%居住在五萬人口以上的各大城市中……66%的外國宣教師和34%的受薪中國職員也分住在這些大城市中。”可見,數字的增加與教會將發展重點移至經濟發達地區以及大城市有一定的關係。城市的社會結構與鄉村不同,家族結構相對鬆散,也沒有嚴格的地域限製,個人在信仰方麵的自由程度較高,文化偏見也相應較少,傳教活動自然會比較順暢。

    第二,基督教傳教方式的部分調整。其中相當重要的舉措,便是注意調整傳教形象,改善與村社的關係。天主教“各個修會的負責人訓令傳教士們今後要少管或不管教徒訴訟的事,”並且用各種方式向士紳、族長等表示“友好”。在此基礎上,注意用溫和的方式侵蝕村社的“領地”。“天主教會一向特別強調全家歸主的問題”,利用家庭--家族--親屬關係進行連鎖式的推進,恐怕是最適應於中國社會的傳教方式之一了。在具體的說教方麵,基督教也多少采取了中國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並且大力培植中國自己的神職人員。到本世紀三十年代,羅馬教廷終於取消了禁止中國教徒祭祖的強硬規定。這些都有利於化解教會與傳統村社的衝突。

    第三,中國傳統村社逐步發生變遷,也是傳教事業得以擴展的原因之一。從清末新政開始,“國家權力的擴大及深入極大地侵蝕了地方權威的基礎”。由於苛捐雜稅造成的贏利型經紀的膨脹、地方政權現代化(官僚化)的失敗、宗族作用的縮小、鄉村精英的流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傳統社會的結構形態,或者說是削弱了村社結構的製控能力。特別是科舉製的廢除使得鄉紳集團的沒落不可挽回,新型知識分子將活動重心移至城市,農村的自我凝聚及管理機能遭到打擊。這一切又恰恰與基督教的“友好”出現在同一時空裏,於是就為大量信徒的產生準備了“溫床”。例如雲南省的統計表明基督新教的迅速壯大是在辛亥革命之後,更突出的例子是災荒時的情況。由於政府及村社在抗災、賑災能力上的大大降低,使得教會有可能利用賑災吸引大批處於饑餓和沮喪狀態的農民。這一時期信徒的大發展有相當一部分是緣於教會的賑災活動。

    總而言之,在上個世紀之交的短短幾十年中,基督教與中國鄉村共同經曆了頗富戲劇色彩的曆史變遷,將這互相爭鬥又不斷協調的兩者,置於一個廣闊的社會--文化結構中進行考察,可能會對近代史及基督教傳播史的研究有所裨益。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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