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讓我強大

第二千二百六十三章 有律條就執行(1/5)

    大乾立國之後,終於第一次出現法。

    這法是刻在石板上。

    共有十條。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

    “繳納靈藥……”

    “欺師滅祖者死……”

    “不孝父母者死……”

    “欺君者死。”

    “該法萬世不易。”

    基本上都是死。

    當這十條法公布在整個大乾國後,頓時神秘之樹猛然來了個爆發。

    足足比原來暴漲十倍。

    原來已經是數十億丈。

    其實已經伸入虛空混沌中。

    靠轉化吸收混沌之氣來提升力量。

    現在更是百億丈。

    不過洪荒中,時間和空間,都是難以計數的。

    所以聞人升並不在意這個。

    力量在就行。

    聖人即便隻有普通人大小,照樣一拳滅天地。

    聞人升看到他們立法了,心中一笑。

    這些人還不知道他們比較隨意立下的【法】,到底意味著什麽。

    要知道這可是自己的大道。

    有法必依。

    這一天。

    大乾某處城主府內。

    這是一個大城。

    人口百萬。

    這就是洪荒普通規模。

    因為靈氣眾多,所以不愁糧食,沒有糧食供應壓力,城市想要多大就有多大。

    隻是因為太擁擠了,人們會自發疏散。

    百萬人的神秘之樹的影子,聯合起來,可以對抗玄仙。

    天仙,真仙,玄仙。

    這就很了不得。

    跨越兩個大境界。

    如果是億人,就能對抗金仙。

    百億人,對抗太乙金仙。

    再向上的大羅,就很罕見了。

    城主,正在對著一個又胖又醜的年輕男子,殷切囑咐道:

    “兒啊,我看到國主之前發了一個石板之律條。”

    “還通行了各州。”

    “兒子,你以後可不要再胡亂殺人吃人了。”

    “國主說了,殺人者死。”

    “說什麽啊,狗屁律條,我才不在乎。”那胖兒子,口中咬著一個【人參果】。

    吃人文化,可是在大夏源遠流長。

    別說洪荒,即便沒有饑荒,宋朝的水滸,葷餡的包子,那就是人肉做的。

    大名鼎鼎。

    而這洪荒時代,人就是靈藥本身,人就是【人參果】。

    其實唐僧不吃它是對的,其實人參果就代指嬰兒。

    吃人者,不光是妖魔,也包含人本身。

    這個城主兒子,之前就仗著父親的勢力,天天吃人。

    而且還吃出了花樣。

    老的不小,瘦的不要,年輕的不要,女人不要,非得要出生了三月三的男性嬰兒,就像吃乳豬一樣……

    “我根本就不用顧及太多,老爹你可是城守,我怕什麽?”他邊說著,又將油手伸向下一個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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