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罪檔案

正文 第62章 利益體(1/2)

    一個案子,無論你的推理有多麽的精確,沒有證據鏈的支撐那都是空談。

    法律是最講證據的,既然明明知道了凶手是誰,沒有證據根本無法定罪。

    就像王靖原的案子一樣,我們現在可以說已經知道了大概,甚至也可以推斷出誰可能就是凶手,可是我們卻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犯罪分子太狡猾,他們所做的一切幾乎沒有留下一點痕跡。

    無痕跡犯罪對於警方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無痕跡犯罪也充分體現了犯罪分子的高智商,警方與犯罪分子之間的鬥爭更多是智慧的比拚。

    這就對警察隊伍的素質建設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如何才能夠找到證據?這一點讓我傷透了腦子。

    歐陽雙傑建議我在家裏放一塊大白板,在思考的時候可以把自己認為很重要的東西都記錄在白板上,那樣就能夠很直觀,有助於案情的分析。

    他的建議很好,從公安局離開以後我就讓蕭然幫我去弄了一塊,虧得有蕭然幫忙,不然我一個人還真不好把它弄上樓。

    “假設陳森真是帶著那爐子跑路了,那麽接下來我們該怎麽辦?尋找證據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蕭然拿起茶幾上的一個蘋果一邊削著皮,一麵問道。

    我看了他一眼:“在公安局的時候你不是說嗎?這案子所涉及的這些人是一個利益關係體,他們是因為利益走到一起去的。”

    蕭然點點頭:“我是說過,你不會真想等到他們有所動作吧?如果他們根本就不動呢,或許他們的利益分配已經結束了。”

    我說道:“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麽,不過這樣基於利益而組成的集團不可能是鐵板一塊,特別是在利益分配上肯定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況且這個利益體或許不隻是一個,而是兩個!”

    蕭然皺起了眉頭,看來他不太明白我的意思。

    我說道:“之所以說這個利益體可能有兩個,是因為這個宣德爐的交易不是單方麵的,而是雙方麵的,有賣家,自然就有買家。從目前看來,賣家應該不是一個人,買家也同樣不會是一個人。”

    蕭然這才聽明白:“也就是說,這兩個利益體的內部應該也是存在問題的?因為利益的分配又或者其他的問題。但我們總不能坐著等到他們鬧矛盾吧?”

    我望向蕭然:“假如是陳森買下了那個宣德爐,而伍師傅和他是一夥的,那麽他們之間是不是也存在這樣的利益關係。我們假設他們是合謀吃下了這個宣德爐,那麽他們的利益體現便是宣德爐的價值,對吧?”

    蕭然茫然地點了點頭:“嗯。”

    我笑道:“那爐子的價值到底是多少?一千萬,兩千萬還是三千萬?”

    “我明白了,那爐子必須得出了手才能夠體現它的價值,隻有陳森把那爐子出手,得到了錢,姓伍的才有可能從中獲得利益的分配。”蕭然的腦子也很是靈光,我隻是稍稍提了一下他便馬上想到了問題的關鍵。

    我說道:“隻要警方盯死了陳森,不讓陳森有機會將爐子出手,甚至還不讓陳森與伍師傅聯係,那麽你覺得伍師傅還坐得住麽?他會不會懷疑陳森動了侵害他那部分利益的心思?他們這種合作原本就是為了利益,一旦他覺得利益受到了威脅,他們的同盟關係也就會破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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