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罪檔案

正文 第8章 假設(1/2)

    我和蕭然都一致認為四方灘不可能就是凶案現場。

    他的理由和我對傅華分析的一樣。

    從河岸到公路不到十米的距離,就算是在晚上,也很可能會被眼尖的路人給看見。

    案發的時候正好是十點到十一點之間,正是一些出外玩耍的人回家的時間。

    我們也設想過,也許那晚天很黑,伸手不見五指,那麽凶手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還能夠準確地實施犯罪嗎?

    還有就是傅華說過,那晚梁仕超的那輛奧迪車就停在路邊,過往的路人和車輛見到那輛車不可能沒有一點好奇吧?就算他們真的沒有好奇心,凶手能這麽篤定嗎?不能。

    從普遍的犯罪心理來看,凶手在作案的時候如果不是處於他很熟悉的,相對安全的環境的話,他不會輕易下手,因為他不想時刻都要提心吊膽的擔心自己的作案過程被人看到。

    除非他是臨時起意,出於義憤,在情緒不受控製的情況下殺人。

    而梁仕超的案子顯然不是這樣的。

    “你把個電話給華子,問問梁仕超的車當時是怎麽停的。”蕭然從河邊走過來對我說。

    我愣了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膀:“讓你打就打吧,主要是要弄清楚,梁仕超的車頭是衝著哪兒的。”

    他這麽一說我馬上就回過味來了。

    電話裏傅華一頭的霧水:“你問這個做什麽?”

    “你就說吧,等過後再和你解釋。”

    “他的車子並不是停在公路上的,而是開到了河岸上,車頭朝著河,車尾朝著公路。”

    “車燈呢?開著的還是關著的?”

    “關著的,熄了火的。等等,你不會是想說凶手是用梁仕超的車燈照明,實施犯罪吧?這麽說你還是堅持四方灘不是凶案現場,梁仕超隻是被移屍到四方灘的,而梁仕超的那輛車便是凶手移屍的工具,可是車裏很幹淨,根本就沒有發現任何的痕跡,連血跡都沒有一點。”

    我知道傅華此刻也不淡定了,就如剛才蕭然讓我問傅華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的心裏也很是震驚。

    蕭然不愧是推理小說家,思維確實比我要嚴密得多,我根本就沒有想過凶手會用梁仕超的車燈照明的問題。

    因為這個假設太瘋狂。

    按照我們的思維定式,凶手在作案的時候應該謹小慎微的,害怕自己的罪行暴露,怎麽敢開著大車燈做下這一切呢?

    “這不是我想到的,是那個書呆子。”我看了蕭然一眼衝著電話笑道。

    傅華有些驚訝:“蕭然?”接著他問我們現在在哪兒,我告訴他我們在四方灘。

    “這樣吧,去你那,我們好好聊聊。煙和啤酒算我的,把蕭然也叫上。”說罷他便掛了電話。

    “回吧,到我那兒去,華子一會就過來,你還有什麽疑問可以當麵問他。”

    蕭然點點頭,我們走回到公路邊,上了車。

    上車後我習慣地掏出煙來。

    “把窗戶打開。”蕭然皺了下眉頭。

    我把煙又放回了煙盒裏,這小子不太喜歡別人在他的車上抽煙。

    老實說,他與我和傅華的性格可以說是格格不入,可是偏偏我們三人卻一直關係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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