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寵婚

正文 第2354章 條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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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姓王,擅長涉外婚姻,對馬來西亞的婚姻法也大概了解一二,也持有正規的律師執照,可是......這人的人品,是行內眾所周知地差!

    說白了,那就是為了打贏官司可以不擇手段。

    這道理就好像是,你殺了人,但是你給他錢,他收了你的錢,哪怕是幫你偽造出你沒殺人的證據,他也會絞盡腦汁讓你贏。

    這人隻問金錢,不問是非對錯,專門靠幫著當事人鑽法律的空子來脫身或者滿足不正當權益。

    淩予看了這人的資料之後,不免有幾分擔心。

    他當天晚餐的時候沒怎麽吃,就驀然回了房間了。而這幾天,府裏上上下下都知道了蕊蕊跟淩煦離婚的事情了,全都不怎麽說話。

    慕煙、胥爾升他們,包括洛美薇,平時都待在自己院子裏不出來了,若非吃飯都不回來春閣,家裏的氛圍因為蕊蕊的關係,溫馨一日不如一日,倒是喬歐他們一家小四口,還有倪子昕他們的小院子裏歡聲笑語不斷。

    靳如歌親手給淩予端了一碗白粥,兩三樣小菜上來。

    東西擱在他左手邊放好,她便笑了:“吃點吧,等喬喬跟仔仔他們大婚過後,咱們領著家裏的長輩們環球旅行去吧。以前你答應過我,50歲以後就帶著我旅遊世界,結果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操心。現在是時候教給孩子們自己解決了。咱們也瀟瀟灑灑地陪著咱們的爹媽們,一起過過夕陽紅,怎麽樣?”

    淩予接過碗筷,眉宇間染上溫情:“好。”

    罷了罷了,管不了了,真的管不了了,屬於他們的時代,真的過去了。

    蕊蕊的律師很快找到了淩煦的律師,雙方約見。按照離婚協議上的幾個不平等條款,淩煦的修改意見為:1,將蕊蕊說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縮小成百分之五,給蕊蕊作為離婚後贍養費用。2,將蕊蕊說的淩煦名下、她名下、夫妻二人共同名下的所有不動產,三七分配,淩煦三,蕊蕊七,按照淩煦的修改意見改成平均贈與給淩雲跟淩元兩個兒子。3,將蕊蕊說的,淩煦今後每年支付她100萬美元的零花錢,改為淩煦不予承擔蕊蕊離婚後的生活費用,而淩元尚未成年,淩元在寧國的所有撫養費用、教育費用、婚嫁費用、創業費用等等都由淩煦獨自承擔,不要蕊蕊來負責。4,將蕊蕊說的,日月星辰四人,她要玄月跟玄辰以後效命她,改為日月星辰四人為獨立自由個體,他們的去留由他們自己決定。等等。

    淩煦的律師一再堅持自己的修改意見,並且不會讓步。

    而蕊蕊的律師則是不願意接受淩煦的修改意見,同樣堅定地表達不會讓步。

    於是,一場不歡而散的私下談判就此擱淺。

    蕊蕊的律師一再要挾:“如果洛女士將淩先生告上法庭,起訴離婚,其損失,對於淩家的尊嚴跟整個公司的運勢都會帶來不小的負麵影響。所以,你們該認的,就認了吧。”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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