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之因果

第十六章 為因果永恒(2/3)

    

    書生受此打擊,一病不起。

    

    這時,一個路過的遊方僧人,從懷裏摸出一麵鏡子叫書生看……

    

    書生隻看到茫茫大海,以及一名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

    

    路過一人,看了一眼後,搖了搖頭,走了。

    

    又路過一人,將自己的衣服脫了下來,給女屍蓋上之後,也走了。

    

    再路過一人,卻是走過去,挖了個坑,心翼翼的把屍體掩埋了起來。

    

    僧人解釋道,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

    

    你是第二個路過的人,曾給過他一件衣服。

    

    所以她今生和你相戀,隻為還你一個情。

    

    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後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她現在的丈夫。。”

    

    “大哥需要知道,萬事萬物,自有輪回,就如同大哥的第一個問題,我們吞噬血肉,吃了是罪孽,不吃無法養育老,甚至是自己,同樣是大罪孽。

    

    但是大哥可曾想過,為什麽我們生而便有一張嘴,需要進食呢!為什麽我們不能是一株植物,隻需要有土壤,有陽光就能夠生長呢?

    

    又為什麽,偏偏是那一片肉送到了你的麵前,而不是別的什麽肉呢!

    

    因為他們送到我們的麵前,進了我們的口舌,飽了我們的肚皮,那隻是他們前來償還輪回中,欠下我們的因果而已,在我們吃掉他們的時候,也代表著一段因果的了解。”

    

    “按照賢弟你這麽,那麽為了口舌之欲的殺戮,那麽豈不是無罪,而是命如此。”

    

    “不然,就如同我們衣服穿多了會感覺到燥熱,感覺到笨拙,食物吃多了會感覺到難受一樣,萬事萬物都有一個度,過猶而不及。

    

    畢竟我們一生所能夠吃下去的血肉,都是有數的,也就是在這個數之內,他是合理的,但是超過了呢!會出現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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