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巧你也是書穿總裁

282 命運要掌握在自己手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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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有他自己,日思夜想,連做夢都盼著能看到沈霄穿上婚紗朝他走來的樣子。

    他甚至連兩個人的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唯獨……沈霄根本和他不在一個頻道上。

    其實,他也知道這種事情不能強求。沈霄對男人本來就有很深的戒心,現在能跟他如此親密地在一起,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但婚姻是沈霄的雷區,沈霄可以接受跟他談一輩子的戀愛,卻無法接受成為他的妻子。

    對於沈霄來說,婚姻是一種詛咒。

    如果彼此相愛,那麽為何非得領那一紙婚書呢?難道不結婚,他就不愛她了嗎?

    這必然是不可能的。如果楚雲諫的愛是如此膚淺的愛,沈霄就不會喜歡上他了。

    而如果彼此不相愛,那麽一紙婚書,又能保障什麽呢?楚雲諫該出軌還是出軌,不會因為領了結婚證而有所改變。

    所以,在沈霄的邏輯裏,婚姻根本是沒有必要存在的東西。

    如果擔心孩子上戶口的問題,那完全是沒有必要結婚的,因為現在單身女性也可以給孩子上戶口了。

    回頭孩子上學,該參加家長會,沈霄和楚雲諫照樣可以一起參加,不管有沒有結婚證,該怎麽照顧孩子還是怎麽照顧孩子。

    有結婚證的家庭,喪偶式育兒比比皆是,可見結婚證真的不能保障感情。

    它隻能保障利益。

    但問題是,沈霄和楚雲諫都各自有自己的事業,如果結婚了,反而更容易造成彼此利益的損失。

    這樣的話,倒不如大家都清清爽爽的,各自顧好各自的事業,而結婚證……就算了吧。

    當然,婚禮還是可以舉行的,畢竟楚雲諫看起來好像特別想要一個婚禮的樣子……雖然不太理解楚雲諫的心情,但沈霄是一個很體貼的女朋友,如果真到了她覺得可以舉行婚禮的那一天,她還是會給楚雲諫一個夢幻婚禮的。(?)

    但結婚證……還是算了吧。

    沈霄極度懼怕自己在法律上成為某個人的妻子。

    雖說丈夫殺妻,不會按照家暴法虐待罪來判決,但這取決於檢察官取證的程度。如果檢察官無法取到有力的證據,證明丈夫是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的話,審判就會按照家暴法來判刑。

    而家暴法,刑罰上限是七年。

    雖說有的丈夫殺妻,會判無期徒刑。

    但取證,並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麽容易。

    很多人把妻子打成重傷,最後也還是判得很輕的——因為你無法確認他是故意傷人。

    沈霄非常不理解:為什麽陌生人打陌生人,隻需證明他有打人,就可以斷定是故意傷人。

    可丈夫打妻子,看著妻子遍體鱗傷,卻還是需要證明他不是故意傷人?

    難道成為了夫妻,不是故意的情況下,就可以傷人也不用負應有的責任嗎?

    沈霄完全不能理解。

    她並非不信任楚雲諫,但從小到大的經曆和心理陰影讓她堅定了一個信念:與其將自己的命運交給別人來決定,倒不如將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裏。

    所以她決定這輩子都不結婚。

    這不是賭氣,不是報複,這是出於對自己的保護,深思熟慮後作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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