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大明不負卿

第124章 高興(各種求啊!)(1/2)

    以馮保太監的身份,本是沒有資格直接參政議政的。

    盡管他身為司禮監掌印,是內廷位高權重的第一號大頭頭,可對外廷政事基本上沒有發言權。

    司禮監隻能通過披紅(由秉筆太監)、蓋印(由掌印太監)這種執行方式間接參與。

    因為明宣宗之後,已經做不到完全由皇帝批閱,替代皇帝批閱的通常是司禮監秉筆太監。

    這樣,隨著明朝內閣票擬的製度化,司禮監批閱也製度化了,稱為批紅。而掌印太監負責蓋印,以確定批紅的合法性。

    由此,明朝形成了內閣票擬治國方案,秉筆太監批紅,掌印太監蓋印這樣一種製度。其中秉筆太監可以駁斥內閣的票擬,掌印太監可以反對批紅。

    這個體製,其實和三省六部製差不多,負責起草治國方案的中書省和明朝內閣作用一樣,負責審核中書省方案的門下省和司禮監秉筆太監作用類似。

    不同之處在於,明朝丞相廢掉後,皇帝實際上要承擔門下省和尚書省的工作。但是,這個工作量極其大,皇帝便將尚書省負責的具體工作放手給內閣負責了。

    所以,朱元璋廢掉三省六部製,想獨攬大權。但在他懶惰的後饒作為下,皇帝加上司禮監隻起到了門下省的作用。

    相反明朝的文官集團,實際上起到中書省和尚書省的作用。這也是為什麽明朝中後期皇帝受到文官集團強大製約的原因。

    關於司禮監,注意:司禮監權力是大,但那隻是因為它與皇帝關係親近代替皇帝朱批,可對政事不能指手畫腳。

    所以,明朝實質上沒有出現像漢唐太監幹政的情形,司禮監頭目有權隻是因為皇帝放權。

    故而皇帝想除掉實權太監,收回這個權利菜一碟,如劉瑾,殺他如同殺一隻雞似的。

    像馮保、魏忠賢這種太監中的戰鬥機,被皇帝拿下也很容易,通常隻需一句話的事。

    這便是明朝司禮監的處境,或叫地位:可以代替皇帝行使部分權力沒錯,但不可以走到前麵去對外廷政事(或文官集團)指手畫腳。

    司禮監能夠指手畫腳的隻限於內廷中事。

    比方:司禮監可以負責為皇帝甄選嬪妃,可以負責為公主物色駙馬,盡管也需要禮部等相關部門協助,但司禮監通常起主導作用,其它部門隻是輔助,因為選妃、選駙馬屬於內廷中事。

    但像王爺就藩,是要走出內廷的,司禮監就不能起主導作用了。

    廷議是外廷官員商討事夷會議,哪怕權力大如馮保,原則上也沒有發言權。

    不過凡事都有特例,馮保想發聲,隻要萬曆皇帝不加阻止,在座官員倒是拿他也沒辦法。

    可他發聲,很多時候也並非因為他司禮監掌印的身份,而是因為他能夠代替李太後發聲。

    李太後可是授了權的。

    不然,馮保僅憑司禮監掌印的身份,恐怕難以成為萬曆皇帝頭上的三座大山之一。

    這是馮保的特殊性。

    因此,他有話有,外廷官員還得安靜下來聽。

    馮保關切地道:“潞王爺,奴婢想問:您知道藩王的權利嗎?”

    他真擔心朱翊不知道,完全憑著一股子氣兒隨口那麽一。

    朱翊鏐朗聲回道:“伴伴,這個我當然知道啊。有明諸籓,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嘛,且不可參合四民之業,即士農工商四業。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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