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有一家小飯館

第362章(2/5)

    

    (3)生態因子作用的主次:在一定條件下起綜合作用的諸多生態因子中,有一個或少數幾個對生物起主要的、決定性作用的因子稱為主導因子,其他因子則為次要因子。

    

    (4)直接作用和間接作用:依生態因子與生物的作用關係可將生態因子分為直接作用和間接作用類型,區分其作用方式對認識生物的生長、發育、繁殖及分布都很重要。

    

    (5)生態因子的階段性作用:生物生長發育不同階段對生態因子的需求不同,具有階段性特點。某因子在某階段為限製因子,在另外階段是非限製因子。(有利、有害;主導、次要)

    

    (6)不可替代性和補償作用:作用於生物體的生態因子,都具有各自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每個生態因子對生物的影響都是同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但由於生態因子的綜合作用,某因子在量上的不足,可以由其他因子來部分補償,以獲得相似的生態效應。

    

    2.簡述沉水生物的特征:

    

    根退化或消失,通氣係統發達,葉片常呈帶狀、絲狀或極薄,有利於增加采光麵積和對CO2,與無機鹽的吸收,表皮細胞可直接吸收水中氣體、營養物和水分,葉綠體大而多,適應水中的弱光環境。植物體具有較強的彈性和抗扭曲能力以適應水的流動,淡水植物具有自動調節滲透壓的能力,而海水植物則是等滲的。無性繁殖比有性繁殖發達。

    

    5..機體論和個體論的主要區別。

    

    機體論:認為群落是客觀存在的實體,是一個有組織的生命係統,像有機體與種群那樣,是一個有機整體。而且可以重複出現,其出現是必然的,有特定的組成、結構和特征。認為群落是自然單位。

    

    個體論:認為群落並非自然界的實體,而是生態學家為了便於研究,從一個連續變化著的植被連續體中,人為確定的一組物種的集合。

    

    6.分析環境因子、生態因子和生存因子的關係。

    

    答:區別:

    

    (1)構成環境的各要素稱為環境因子。

    

    (2)環境因子中一切對生物的生長、發育、生殖、行為和分布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因子則稱生態因子。

    

    (3)生態因子中生物生存不可缺少的因子稱為生物的生存因子(或生存條件、生活條件)。所有的生態因子綜合作用構成生物的生態環境。

    

    聯係:

    

    生存因子是生態因子的子集,生態因子又是環境因子的子集。

    

    7.係統的三要素及其基本性質及係統分析的四個階段。

    

    答:係統的三要素:

    

    (1).兩個以上的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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