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好久不見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難言究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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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周誠走近,他的狗也離她近了,她立刻脫離了原地不動的母親肘間,倒退幾步,尷尬笑道:“不好意思啊,我不喜歡狗。”

    木衣說是不好意思,麵上卻沒有半點的不好意思,反倒是周誠一臉不好意思的將牽著金毛的繩子收了一收,解釋說:“它其實挺和順的,不會咬人。”

    林母走在兩人中間,笑著昂首向前方邁步。“小周你不知道,我們家衣衣從小膽子小,貓貓狗狗,就連鄉下養的雞都怕,你別理她。”

    “媽!”林木衣不住嬌嗔,走在最前,回頭朝周誠微微一笑。“我不是怕,是不喜歡,不喜歡小動物。”

    ‘沒愛心,人家都說喜歡小動物的女孩子有愛心,我說你怎麽那麽狠心啊。’一個慵懶的聲音,忽在腦中回想不止,這是誰,曾對她說過的話。

    然除了他,還有誰,還不是付永渝,陪她看了一部日本電影,見她喜歡電影中的龍貓,說都不說,就買了一隻活的灰白色龍貓給她。結果,她非但不領情,還直嚷著要把龍貓丟掉。明明很可愛,那隻龍貓明明很可愛,她卻討厭,討厭的要把這小小的精靈給丟掉。於是,付永渝當下就說她,沒愛心。

    少年時期的付永渝,還真討她喜歡,好喜歡,好喜歡。

    一抹甜美笑容在她唇邊轉瞬即逝,化作無邊寂寥,不知該安放何處。

    回神聽見媽媽對她說:“路比是你周阿姨養的,可聽話了。其實你媽我也想養一隻狗來著,還不是見你害怕就沒養。”

    林母這話中的意思,看似是說給她聽的,實是說給周誠聽的。如果她不喜歡貓狗,他就不要養了。

    周誠似是聽懂了,牽著金毛路比,漫步走到林母身旁。“我以後也不打算養狗,養狗其實挺麻煩的,既然養了,就會當做親人。小時候,我養過一隻兔子,沒養幾天,就死了,現在想想還挺難過的。”

    喜歡你,可以為了你不養狗,你喜歡,可以為了你不怕狗。

    木衣低頭淺笑,雖是笑著,笑容之中卻有一絲苦楚,難言究竟。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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