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霸在古代

第一百六十五章 致命之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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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嬤嬤立刻被帶了上來。

    看到李嬤嬤,張常慎對魏氏真是滿意的不行。

    要是魏氏今天不帶這個婆子出來,他們還得大費周章地從魏府把人給提出來。現在魏氏自動把人送到他們手上,要不是沒有先例,張常慎真想給魏氏頒發一麵“最佳好犯人”的錦旗哩。

    魏氏之所以帶著李嬤嬤,也是因為身邊習慣了李嬤嬤的存在。以前辦什麽事,都不用她多說,李嬤嬤自會把事情給辦好。魏氏又是到綏平侯府打探消息、對許熙實施引誘,自然是手段老辣且知道些內情的李嬤嬤用得順手。

    可沒想到正好省了張常慎的事兒。

    他一拍驚堂木:“李氏,昨晚差役在街上抓住一偷兒,他自報名為李木,為綏平侯府二夫人魏氏之陪房,你可認識?”

    李嬤嬤身體一震,一顆懸著的心瞬間落了地。

    兒子一家不知去向,魏氏又被抓,她心裏惶恐不安,不知道抓她兒子那人到底要如何行事。

    現在頭上那隻靴子落了地,她也明白怎麽該做了。

    “認識,那是我兒子。”

    “據李木所供,兩年前他打死文尚書家孫子,栽贓給吏部右侍郎劉大人的兒子,你可知此事?”

    李嬤嬤一驚,猶豫著不敢說話。

    她知道,自打兒子被抓,這些事遲早要被抖落出來。

    隻是一旦在公堂上承認了此事,她兒子的性命豈不是要完蛋了?

    張常慎一拍驚堂木:“大晉律例,主犯和從犯依罪之輕重而判刑。如果你兒子隻是被人指使,那便可免於死罪。可他要是主犯,斬立決。另外,此事李木已經招供,說此事是你指使,你可承認這一點?”

    李嬤嬤一個激靈,連忙道:“大人,冤枉啊。我跟文尚書和劉大人無冤無仇,為何要指使我兒子去沾一條人命?這全是我主子魏氏所使。而魏氏之所以吩咐我們這麽做,則是其父魏大人的授意。”

    張常慎立刻精神一振,重點來了:“你可拿得出人證物證?空口無憑,你要把罪行推到魏大人和魏氏身上,需得有憑證。”

    “有,有。”李嬤嬤道,“當時是魏府一個叫魏康的管事吩咐我兒子幹的。文尚書的孫子也是他派人誘使到郊外的……”

    李嬤嬤知道自己跟兒子一家能否保命,全在她是否配合上,當即跟竹筒倒豆一般,將當時的情形一五一十敘述了一遍。

    她還舉了人證:“我兒子也知道此事幹係甚大,生怕做了這事,魏大人和二夫人會將他滅口,特意將這些事情寫下來謄抄了幾份,一份交給了我,另兩份則交給了我親家和我女兒。我特意把這消息透露給了二夫人。二夫人忌憚我們,手裏又沒有比我家更好用的下人,便也沒有滅我們的口。”

    張常慎隻覺得今天的案子審得順利的不行。要是所有的犯人都這麽配合,還能主動提供人證物證,那他這個頭也不會禿了。

    他立刻吩咐:“去,把魏康和李氏提供的這兩家人一起提來。”

    差役走後,他讓人將李嬤嬤關押,又提了春晴和春芬兩個丫鬟走形式地問了幾句。

    這兩個丫鬟雖也是魏氏陪房的孩子,但因為年少不更事,魏氏擔心她們嘴不嚴,擔不起事,並沒叫她們做什麽陰私之事,便是連告都不告訴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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