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奴時代:婚奴 房奴 孩奴

第11章 婚禮進行曲(1)(1/3)

    那一口一聲的莉莉,叫得如此熱情,充滿了感情;而我的心裏,不停地冒著泡泡,黃色的、酸酸的會發酵變壞的那種。

    搞了半天,宋宇的家人居然還以為我叫鄭莉莉,難道真如同他所言,隻要是一隻母的,他帶回去結婚就可以了?

    至於對象是誰,他父母並不關心在意?

    好吧,反正結婚以後我們也不會跟他父母姐姐過,就不必太揪心這種小事了。我隻是很認真很嚴肅地告訴他的父母:“爸,媽,我叫做小米,貝小米。”

    看得出來,他父母有一瞬間的失神,不過都是接受能力很強的人,馬上就反應過來了,小米小米叫得歡。

    稍作休息一下,我們就開始為了這場盛大的婚禮奔波了。

    在M城,我們馬上就遇到了第一個麻煩:沒想到,居然領不到結婚證!

    我的戶口是在大學畢業之後遷回老家的,掛在貝先生名下,當時去派出所上戶口的時候,辦事的工作人員粗心,貝先生也沒有仔細查看,戶口本上我的名字寫錯了他居然都沒有發現。

    現在人家拿身份證一對照,不幹了,要我去派出所將這個問題糾正了才能進行結婚登記。馬上,我和宋宇坐車轉回H縣,改正了戶口本上的錯誤,而且就順便在H縣進行結婚登記了。

    辦理結婚登記的過程很順利,隻是人有點兒多,稍微排隊等了一會兒。

    “以前我爸媽結婚的時候,要雙方單位開介紹信,要醫院的體檢證明,要派出所的戶籍證明,等等等等一堆資料,麻煩得要死。現在人結婚,咋就這麽容易?”

    隻要你亮出身份證戶口本,再交50塊錢,去照個相,然後就OK了,可以領證了。

    宋宇一邊填寫著登記資料,順口就答了我的話:“現代人辦事效率高啊,正因為結婚手續容易辦,離婚手續辦得也快,所以現在才會閃婚的人多,離婚的人更多啊。”

    這話很對,很經典地概括了現代人的婚姻狀況。

    這次領證倒很順利,隻是領證的過程中發生了一個小插曲,讓我們哭笑不得。

    一個三十五歲上下的中年婦女想要跟丈夫離婚,可是她的結婚證搞丟了,工作人員告訴她,先去辦理結婚證,然後再去打離婚證。

    好吧,這年頭,要離婚,還得先去結婚。

    然後,她就乖乖地去排隊領結婚登記表了。填完之後,到另外一邊的另一條隊伍那裏等著,辦理離婚手續。

    因為辦證的人多,不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排了好長一條隊伍。國慶真是一個好日子,普天同慶,適合解決各種人生大事。

    分,或者,合!

    然後中年婦女排到了,她對前麵辦事的工作人員說:“同誌,我要離婚,麻煩你幫我辦一下手續吧。”

    “啊,你今天剛結婚就要離婚?”對方驚呼出聲。

    正好,這位工作人員就是剛才給她填寫結婚登記表的那位。

    聲音很大,而且這話題內容確實新鮮,吸引了一堆好奇的目光。中年婦女隻能尷尬地一笑,解釋說,自己是要離婚的,不過是結婚證弄丟了,隻能先打結婚證,再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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