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浮沉

第84章 比較平等的條約(2/2)

    中等任務的酬勞比較客觀,可是也就那樣了,一旦遇到什麽大點的事情,比如家人重病一類的,基本是撐不住的,然後就不得不去接去危險但酬勞夠高的任務。

    危險任務,基本就是九死一生了。

    對,危險任務酬勞夠高,甚至高出一般人都相信,一個危險任務也許比一千一萬個小任務的酬勞還要高。

    但是,你能活著回來嗎?

    什麽是危險任務?為什麽能把這個任務定義到這種級別?

    這種級別的任務基本都是私人去請人來完成。

    請的是那種人?

    唐小琴那種。

    哪怕是人不在此,光靠一個名字就足以讓人禁聲止步。

    真正的天之驕子,真正的人中龍鳳!

    隻有這種人,才有資格去接觸這種任務,甚至連這種人去接取這種任務,也要自我掂量一下。

    當然,這也隻是粗略的定義。

    獵人工會有更加精細的判斷和分類方式。

    級別是從一到一十二。

    李炳是那種舍得把腦袋別在腰間過日子的人嗎?

    當然不是!不然他也不至於淪落到當乞丐,去沿街乞討,去厚著臉皮,去受盡世人的白眼。

    他也曾是一個獵人,一個把腦袋別在腰間,拿命去換錢的主。

    可是,自從他經曆了生死,在閻王殿走一遭,最後被原棱救下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去接過任何任務了。

    哪怕是小任務也一樣。

    為什麽?隻因為,當時的他接取的,就是一個一級的任務。

    去跟蹤一個人,尋找那個人出軌的證據,結果被人發現了。

    他!李炳!當時一個三階初入期的強者!差點被幾十個普通人活活打死!

    他!李炳!一個刺客!差點被一群人!差點被幾十個普通人!當著全世界的麵!差那麽一點點!就橫死在了市井之中!

    如果不是因為華夏是個法治社會,如果不是因為當時掃黑除惡的力度夠大。

    他,李炳。可能真的就這麽交代了,可能真的就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也是如此,李炳才會為了一個人情來對付舒蹌,因為他知道人命寶貴,他知道對自己來說,他的命比其他所有人都要寶貴。

    這是一個大人情,一個天大的人情!

    這隻是一個小意外,畢竟沒有人能想到,一個一級的跟蹤任務中,跟蹤的對象是一個黑幫老大。

    更沒有想到,以潛行能力著稱的刺客,居然會在監控攝像頭下露出馬腳。

    這種意外多嗎?不多,真的不多。

    可是這種意外有嗎?有!死在這種意外下的人更是不計其數,包括更強的強者也一樣。

    所以,李炳徹底放棄了獵人的身份。

    寧願去要飯,也不肯再去接任務。

    其實他還可以選擇去幹些苦活累活重活來養活自己,但是他沒有,他要讓自己記住這個教訓,他要讓自己明白,活著什麽都重要!

    什麽白眼?什麽不要臉?

    那又怎樣?他還活著,他還可以盡情的享受陽光,有這些就足夠了。

    “我簽!”李炳很認真的說道。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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