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專案組

第五節 奇怪的裝扮(2/3)

    我從事刑警這一職務至如今已經有接近十五年的光景,在高中時期,我便和尋常人不一樣,別人玩籃球,我在看刑事偵查知識書籍,別人在酒吧嗨皮時,我依然在學習我國的法律,別人都享受每周雙休,我卻在研究推理命案。一路走過來,我處理了大大小小上千件命案,經過長時間的經驗累積;無數命案,歸結起來這些命案的動機無非是七種:仇殺、情殺、謀財、吸毒酗酒、政治糾紛、爭權奪利以及神智失常。現代的社會中人倫道德不張,家庭製度遭到破壞,功利主義愈見深重,凶殺案件也愈來愈多。

    小的時候,我就喜歡看偵探小說,有時養父養母人已經關燈睡覺,我仍躲在棉被裏用手電筒照著書偷看福爾摩斯探案及包公案。從事刑事偵查多年後,我漸漸發現,福爾摩斯探與包公破案完全依靠邏輯推理,也就是說從蛛絲馬跡的線索及物證中尋找理論,而現實生活中的刑事偵查,還需要演繹推理,也就是說從眾多的線索及物證中找到有力的證據來定案。

    盡管別人叫我探王,但是我深知,學無止境,我的路還很長。

    當晚我們全部在酒店住宿,我一夜未睡,一直在看資料以及每個人的檔案,這次涉及案件的人,不管有關係或者沒關係的我都看了一遍,希望從中尋找到一點線索。

    皇天不負有心人,我總算是在多達五十個檔案裏麵找到一個比較可疑的,那便是李元,也就是之前張東勝去進行偵查時開門的那人。

    我發現李元的父親於唐春一樣,都是偵察兵,但是很奇怪,李元的父親在唐春退伍的第二年卻自殺,根據檔案記載:1973年5月,李宗保因涉嫌殺害自己的妻子其男友被捕入獄,經過長達三個月的審訊,麵對鐵證李宗保依然不承認自己的罪行,聲稱自己無罪。後又經過五個月的審訊以及調查,李宗保最終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1974年12月因承受不了宣判的事實選擇自殺。

    我大惑不解,看來是時候去訪問下李元於唐春兩人了,或許能給我一些想要的線索。

    唐春的住宅已被S省警方列為案發現場所以目前換了一個住宿的地方。第二天一早,裴易軍派了一位司機便將我們三人帶到一座位於半山腰的神秘豪華住宅去。這棟住宅是唐春的律師朋友所擁有,記者還四處尋找唐春的下落,卻不知唐春就住在這座安靜的住宅裏。

    到了這座住宅後,我和唐春見了麵。他身材很高大,目光如柱,頗為沉穩,對待我的態度很誠懇,不斷地說很抱歉麻煩了我們,神情很沮喪。我覺得他很可憐,因為這位仿佛傳奇一般的人物,一夜間從英雄變成凶嫌,終身的努力一夜間化為烏有。

    我辦過很多案件,或多或少培養出一點“直覺”,在與凶嫌接觸時,或多或少可以感覺出他是否是真凶。但是,與他接觸時,我的感覺是各半,很難說得出他是否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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