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光十色說曆史

評優文化及其濫觴

評優是我們的傳統,帝製時代的評優,是每年上報貞節女和孝子,不發獎狀和獎金,以精神鼓勵為主,皇帝批準,建一塊牌坊,上麵刻上“敕建”兩字。通過這樣的表彰好人好事,讓全社會都追求皇帝認可的某種價值。皇帝沒了,表彰貞女和孝子的事兒也成為過去,後來的評優,變成評選跟革命英雄主義有關的英雄模範。有英雄事跡最好,沒有英雄,就評模範。總之是英雄,英雄集體,模範,模範集體。每年製度化地評比,分出各個等級,表彰先進,鞭策後進。按規矩,同樣出身的人,以其得到的獎勵狀況,可以決定他在體係內的地位。由於評優有時雖然也有群眾參與,但評上與否,關鍵看領導。所以,一個人幹好幹壞,不見得必然會決定評優結果。 在和平時期,雷鋒榜樣的出現,原本標誌著評優從英雄向模範的轉換,但是,“文革”一來,整個社會再度戰爭化,大家又在推崇英雄,人人想當英雄。所以,那個時候,有點天災人禍,大家都很興奮。領導也趨於蠻幹,滿足大家爭當英雄的欲望。為了救掉落到水裏的電線杆(根本損失不了,等水下去撈起來就行了),為了撲滅一場草原上的大火,這種火,草原上每年都燒,是為了讓下年的草長得更好,都可以犧牲很多生命。至於像保衛牛田洋這種根本無法墾殖的海灣,跟颶風搏鬥的事,或大或小,很多地方都有過。總之,出了事,死了人,就是一曲某某思想的凱歌,湧現出一堆英雄人物,讓大家悲傷良久,興奮良久,學習良久,然後再學下一撥。當時我是小學生,每每看到比我們大不了多少的女知青,每逢山火,都玩著命地往裏衝,無謂地被燒死。 改革開放之後,評優文化並沒有消失,但逐漸變了形。一個變化是精神鼓勵變成了物質鼓勵,評優,大家爭的不是獎狀,而是獎金。另一個變化是,評優變成了單位領導玩權術的工具,如果誰本該晉升、上職稱而沒上,就給個優秀勞模安慰安慰。再不就一個單位,你好我好,優秀排班,人人有份。而集體的獎項,越來越變成上級單位跟下級單位之間的某種交易。上級通過評優發獎狀,控製下級單位。尤其是那些屬於條狀係統的上級業務部門,對下級單位沒有直接管轄權,多弄出點評優的名堂,就實現了事實上的控製。而下級單位,得到的獎項越多,標誌著單位的成績越是優秀,所以也熱衷於此。但這期間,所謂上級單位,除了主管和業務主管之外,還有好些不關痛癢的協會、聯合會、中心。這些本質上無非是民間團體的組織,由於轉型時期特殊的地位,往往由退下來的領導擔任負責人,因此也有些莫名其妙的權力,至少,人家也可以組織各種形式的評審、評優。去年河南一省清理各種評審評選,每個單位一年居然要參加近兩千次。每個被挖出來的貪官,都無一例外地頂著各種優秀模範的頭銜,每個單位,哪怕這個單位的管理一塌糊塗,成績一無是處,其辦公室或者榮譽室裏,照樣牆上滿是獎狀,掛滿了錦旗,櫃子裏堆滿了各種獎杯。 當然,評優的變異,最牛的一種,是把喪事當喜事辦,出了事故,不總結教訓,而是借救災和搶救過失的行為說話,為自己單位評功。不僅掩飾過失,而且給上級施加壓力,借以逃脫懲罰——怎麽可能給一個功臣處分甚至追究刑責呢? 評優文化變異到這個地步,不唯是泛濫,而且是災難,讓國人成為世界笑柄的災難。但是,你還真不得不佩服,我們的某些領導幹部,怎麽單在這方麵如此富有創意?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