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光十色說曆史

史上最凶殘的文字獄(1/2)

    文字獄是人類文明史上不愉快的一頁,但是,因人家言論要治人家罪,而且能治了罪的事,還就是有很多。在歐洲曆史上,所謂漫長而黑暗的中世紀,由於政府太弱,有記載的文字獄好像並不多。而在古希臘的民主政體下,倒是出過一個蘇格拉底因自家的舌頭丟掉性命的案例。在進入所謂文明曙光的文藝複興時期,宗教改革之後的文字獄也特別得多,文人學者,一不留神,就可能被宗教法庭丟到火堆裏去。

    文字獄這個詞,本是國人的發明。都說起源很早,有人把周厲王止謗,也算做文字獄,其實有點勉強。如果孔子誅少正卯的事屬實,倒是可以算,但據說此事並不確實。從孔夫子平日的言行,還真也不像如此凶殘之人。所以,真正的文字獄起點,應該還往後推,秦始皇焚書坑儒,應該是文字獄的一個最輝煌的開始,皇帝煩了儒生聒噪,幹脆都給埋了。

    詳細論起來,古代中國,因言獲罪大抵應該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皇帝的臣子上書得罪了皇帝,因而被降罪。一種是因為平日的言論,或者在家著書立說,被有關部門覺得有了問題,告到皇帝那裏,從而身陷囹圄。

    顯然,第一種情況相當多,曆朝曆代都有。趕上不講理的年月,別說跟皇帝,就是跟上司說話,都有風險。攤上暴君,拍馬屁拍不好都可能丟了吃飯的家夥。但是,話說回來,這種事多少是臣子們自找的。責任攸關,食人俸祿,忠人之事,如果是言官,就更是應該的。幹什麽都有風險,做官的風險,就是這個。當然,很多的人是會規避這種風險的,說模棱話,含糊話,兩頭堵的話,見風使舵的話。或者做皇家的立仗馬,幹脆不說話。但是,就是總有一些好事之徒,非講話不可。不僅要講,而且講皇帝不愛聽的話。用今天的話來說,純屬找死,像海瑞那樣,說之前,先把棺材準備好了——這種人,求的是死後的名。所謂文死諫、武死戰,自己名垂青史,累及皇帝背著罵名。

    反過來,清代以前,今天人們所謂真正意義上的文字獄,其實不多。說皇帝專製統治,但真正專製到家的皇帝,能有幾個?那時候沒有專門的檢查機關,文人寫了什麽,印刷出版與否,皇帝操不過來這個心。真正在乎文人文字的皇帝,出在清朝。這是因為一來他們是少數民族當家,陷在漢人的汪洋大海裏,非鎮住漢人士大夫不可。二來漢化程度高,懂行。三來,相對軍事實力沒金元時代那麽強,神經緊張。此前也有過少數民族的統治,東晉南北朝時期的北朝統治者,以及後來的金元王朝的女真人和蒙古人。不是漢化程度不夠,就是過於強勢,不大在乎漢族文人那點小肚雞腸。元朝文人墨客地位低下到了八娼、九丐之下,靠寫小曲編雜劇生活,腹誹都編進了劇本,也沒見有過文字獄。金元時代,漢人文臣因文字賈禍,多半是因為拍馬屁拍得過於文雅,異族的皇帝又看不懂,被別有用心的人鑽了空子。

    當然,漢人自己的皇帝,也是有懂行的,如果他們看到了某些大不敬的文字,也是會生氣的。但是,一來特別敏感的人不多,不會見到“一把心腸論濁清”的詩句,就覺得是對清朝不利。見到“維民所止”的四書章句,就懷疑是“雍正去頭”。再說,這樣的事,一般得靠專門的禦史來檢舉。但是,那時規矩,禦史不大管這種事。真要是管了,一是因為黨爭,比如北宋蘇軾的烏台詩案。二是由於某些人個性過於強,得罪人太多,言論又過於離經叛道,比如明代的李贄案。即便如此,這種文字獄處理都不嚴厲,李贄自己在獄中了斷了,然後就拉倒了,而蘇軾則不過是發到黃州降級使用。這樣的事,如果落在清朝,不株連九族都是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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