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存啟示錄

貴賤論(1/3)

    人類社會一向需要法的禁束,權的治理。既有權的現象存在,便有權貴者族存在,古今中外,一向如此。權大於法,權貴者便超越懲處,既不但因權而在地位上貴,亦因權而在人權上貴,是為人上人。或者,隻能由權大者監察權小者,權小者監察權微者。淩駕於權貴者之上的,日帝、日皇、日王。中國古代,將他們比做“真龍天子”。既是“龍”,下代則屬“龍子龍孫”。“龍子龍孫”們,受庇於帝者王者的福蔭,也是超越社會懲處的人上人。既日“天子”,出言即法、即律、即令,無敢違者,無敢抗者。違乃罪,抗乃逆,逆乃大罪,日逆臣、日逆民。不僅中國古代如此,外國亦如此。法在人類社會漸漸形成以後相當漫長的一個曆史時期內,仍如此,中國古代的法曾明文規定“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不是說法不懲處他們,而僅僅是強調不必用刑拷之。畢竟,這是中國的古法對知識分子最開恩的一麵。外國的古法中明文規定貴族可以不繳一切稅,貴族可以合理、合法地擄了窮人的妻女去抵窮人欠他們的債,占有之是天經地義的。

    但是自從人類社會發展到文明的近現代,權大於法的現象越來越式微了。法高於權的理念越來越成為共識。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於是權貴者之貴不複以往。將高官乃至將首相總統推上被告席,早已是司空見慣之事。法律的權威性,使“權貴”一詞與從前比有了變化。人可因權而殊,比如可以入住豪宅,可以擁有專機、衛隊,但卻不能因權而貴。要求多多,比一般人更需時時提醒自己——千萬別觸犯法律。

    法保護權者殊,限製權者貴。

    所以美國總統們的就職演說,千言萬語總是化做一句話,那就是——承蒙信賴,我將竭誠為美國效勞!而為國效勞,其實也就是“為人民服務”的意思。所以日本的前首相鈴木善幸就任前回答記者道:“我的感覺仿佛是應征入伍。”

    因權而貴,在當代法製和民主程度越來越高的國家裏已經不太可能,這將被視為文明倒退的現象。因權而殊,也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其中一項就是幾乎沒有隱私可言。因權而殊,不僅殊在權力待遇方麵,也殊在幾乎沒有隱私可言一點上。其實,向權力代理人提供特殊的生活待遇,也體現著一個國家和它的人民,對於所信托的某一權力本身的重視程度,並體現著人民對某一權力本身的評估意識。故每每以法案的方式確定著。其確定往往證明這樣的意義——某一權力的重要性,值得它的代理人獲得那一相應的待遇,隻要它的代理人同時確乎是值得信賴的。

    林肯堅決反對因權而貴。在他任總統後,也時常生氣地拒絕因權而殊的待遇。他去了解民情和講演時,甚至不願帶警衛,結果他不幸被他的政敵們所雇的殺手暗殺。甘地在被擁戴為印度人民的領袖以後,仍居草屋,並在草屋裏辦公,接待外賓。他是人類現代史上太特殊的一例,他是一位理想的權力聖潔主義者,一位心甘情願的權力殉道主義者。像他那麽意識高尚的人也難免有敵人,他同樣死在敵人的子彈之下。他死後被泰戈爾稱頌為“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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