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何渡

第二百四十一章 欲故技重施(3/3)

    銅陵是江南一帶采銅領導機構所在地,古銅冶遺址,不限於銅陵。與銅陵毗鄰的南陵同樣是一個古銅冶集中地。

    

    官府按人征收固定的田租。

    

    “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課田的田租五十畝收租四斛,大抵合每畝八升。邊遠民族居民不課田,每戶交米三斛,再遠的交五鬥,叫做“義米”。

    

    極遠的每人交錢二十八文,叫做“算錢”。

    

    由於農民占田常不足定額,卻還要按規定的定額交租,致使很多農民被迫投入世族、官僚、地主門下為蔭戶,以逃避交租,嚴重影響了收入。

    

    為解決財政困難,改行度田收租製,即大量土地,按實占田畝收租,每畝征米三升。但世家大族拒交租米,積欠五十餘萬斛。

    

    後來,廢除此製,改為王公以下每口稅米三斛,後又激增至每口稅米五石。農民極苦,紛紛逃戶,國家戶籍上的戶口減少了十分之三。

    

    《晉書·食貨誌》:“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

    

    邊遠郡縣隻交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少數民族居民每戶交麻布一匹,遠地可減至一丈。

    

    戶調不分貧富,以戶為征收單位,對廣大勞動人民極為不利。

    

    一般田租高出一倍,戶調約增加三分之一。

    

    第一品占田五十頃以下,每低一品,遞減五頃;第九品可占十頃;一品二品占佃客十五戶,三品十戶,四品七戶,五品五戶,六品三戶,七品二戶,八品、九品一戶。他們還可以庇蔭衣食客,六品以下三人,七品、八品二人,九品一人。

    

    這樣規定,原想在承認官僚們的經濟特權的基礎上對他們加以適當限製,但並未起到限製作用。

    

    超過規定的官僚貴族對此置之不理,而占田不足、佃客缺少的官僚貴族卻反而補足了土地和佃客。

    

    嵇康曾去拜訪隱士汲郡人孫登,孫登:“你才氣多見識少,在當今之世難免被殺!”

    

    楊駿心裏明白他平時就沒有好名聲,他想效法魏明帝即位的先例,普遍給大臣們進封爵位,以便討好眾人,收買人心。

    

    左軍將軍傅祗寫信對楊駿:“還沒有聽帝王剛死,就給臣下論功行賞的事。”楊駿不聽。傅祗是傅嘏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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