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撩妻:魔眼小神醫

第七百卅二章 受誰委托(1更(2/3)

    李父李母氣得半死,還不得不接受成為被告的現實,他們覺得周春梅沒那麽聰明能想出辦法反告他們,可能是周家暗中托人提點了周春梅找律師告他們騙婚。

    還有另一個猜測,有可能是他們的生意競爭對手趁機落井下石,暗中搞鬼踩他們。

    當再次庭審時,李父李母不得不坐上被告席,不過,他們有委托律師代理回答問題。

    周春梅也上了原告席,同樣由委托律師全權代理回答或提出辯答,她隻需要坐在那裏就行。

    庭審仍先審李垚殺子的事件,因公訴方的證據屬實,也充分,法庭認定李垚是有預謀有計劃的謀殺有殘疾的孩子,不存在因長期照顧孩子而情緒崩潰做出過激行為的原因。

    之後就是審李垚提出離婚讓周春梅淨身出戶、以及周春梅告李家騙婚的糾紛,原告委托委師與被告委托委師你來我往,各自為各自的委托人盡職,中途還有各方證人出場。

    劉桐的弟弟也被傳喚至法院,他膽子小,害怕李家,他也害怕周春梅娘家表弟的樂家,生怕自己遭殃,不敢偏幫誰,問什麽就實話實說。

    李家在開診所的那位親戚也被傳上證人席,他也沒敢隱瞞,將李家怎麽將周春梅安排進他診所的事也給交待清楚。

    經過雙方律師你來我往的較量,法庭經過合議庭合議,認為原告周春梅指控被告方的罪名成立,李家存在騙婚行為。

    二次審庭仍沒有宣判,23號才宣判,最終李垚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型,法院判處李垚和周春梅離婚,李家賠償周春梅三十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周春梅聽說能拿到三十萬的精神損失費,激動得差點失態,在旁聽席上的劉桐也喜形於色。

    法院宣判後,李垚與周春梅的婚姻關係就此中止,律師幫周春梅去辦了離婚證,並問男方要賠償金。

    李家原本是想用拖字決,不說不給,就說資金周轉不過來,一直拖下去。

    為周春梅打官司的律師,隻對李父李母說了一句話“李先生,周春梅她再笨再有不是,她姓周,她來自梅村周家,與她弟弟打斷骨頭連著筋。”。

    李父李母瞬間明白了律師的潛意思,周春梅姓周,哪怕她與父親斷絕了父女關係,但她身上流著周家的血,周家不可能真的任她被人踩到水底。

    周家沒什麽能人,動不了他們李家,但周春梅的姑姑是樂韻弟弟的親媽,樂家姑娘不需要動手,隻需要一句話,自會有人願意幫忙踩李家。

    明白了律師的潛意思,李父心頭一陣犯悸,他終於明白李垚為什麽會曝露!

    或許,李垚的行動是完美的,如果是保姆在家帶孩子,或者是李垚本人或者是他和老伴在家帶孩子,孩子窒息死亡就是意外,不可能還有後繼事宜。

    壞就壞在當時隻有周春梅在家,周家就算與周春梅斷絕了關係,也不希望周春梅背上看護孩子不利的惡名,必定會找樂韻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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