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哥舊事

十七、稅收問題(1/2)

    跟北洋時期其他地區一樣,除了厘金之外,四川也采取包稅製的征收辦法征稅,就是把應收的稅,統一包給包稅人,先讓包稅人把稅交了,然後包稅人怎麽把稅收上來,政府就不管了。所以,在民國的北洋時期,包稅人往往是地痞、流氓,或者養一堆流氓、痞棍。

    然而,在四川,包稅人就是袍哥的人,不跟當地袍哥堂口合作,稅就收不上來。時間一久,包稅就幾乎成了袍哥堂口的事兒。袍哥一邊保證老百姓要交稅,一邊要跟當局討價還價,遇有災害,就得減免,特別的是,不能隨便加稅、隨便攤派。包稅人倒是還在,但已經蛻變成了一個小角色。在這個過程中,袍哥大佬有沒有好處?當然會有。

    不消說,這樣的袍哥高度參與的稅收方式,跟楊森的宏偉大業的資金需求,構成了尖銳的矛盾。盡管他修馬路搞拆遷不給百姓拆遷費,但諸多大工程所需的經費,卻是以前的成都當局所沒有的。在當年,修條馬路、建一個體育館,就是大事了。

    四川沒有屬於中央陸軍部的軍隊,各個軍頭的部隊,理論上都是省屬的,但是他們的經費都是自籌的。其他省份,割據一方的軍頭,經費雖然自籌,把割據地方的田賦,鹽稅和厘金以及各種雜稅都囊括了,隻要占了一個地方,首先就把稅務局和厘卡的人換成自己的,但是可以堂而皇之地向省政府催要軍餉。四川的軍頭不這樣幹,就在自己的地盤上搜刮,自收自支。所以,誰做督軍,也不會有人向他要錢。反正誰占的地方大,地方肥,弄的錢就多。眼下,明顯楊森占了大頭。至少,在傳統的財政來源上,他是第一號大金主。

    楊森事事學吳佩孚,但吳佩孚跟其他的軍頭不一樣,不給自己家族弄錢,而且約束直係將領,都不給自己撈錢,也不娶小老婆,不在租界蓋房子,不在外國銀行存錢。這個楊森卻學不來。他過著奢侈的生活,小老婆一個接一個地娶,有錢也往租界的外國銀行存,做了一省督理後,這種奢侈,更加變本加厲。楊森這樣,他下麵的將領當然也有樣學樣, 大家比著來。現代工程搞得越多,下屬弄錢的機會也就越多,所以, 這部分靡費的支出根本就沒法減下來,反而多了。

    當然,更費錢的事兒,是楊森的擴軍。盡管有了自貢的鹽稅收入,這樣規模的擴軍,還是讓楊森的財政負擔不堪重負。盡管擴張的新兵基本上不發兵餉,連老兵的兵餉也有一搭無一搭的,不給人起碼的待遇,卻要求人家無限崇拜他、感恩他,有點沒道理。但是,楊森認為吳佩孚的兵待遇也不好,為何那裏的兵可以崇拜吳大帥?他不知道,吳佩孚自律甚嚴,有表率作用,而他根本就做不到。人都看不到自己的短處, 作為一個自負而強悍的人,就是要他的兵沒有好待遇,也得崇拜他。最關鍵的是,無論兵怎樣養,都得養,夥食還是小事,軍械彈藥則是一筆大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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