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商途

第283章會議爭論(1/2)

    �v���厲元朗剛上任不久,對所有縣級後備幹部還沒有完全熟悉、對現有縣管幹部也沒有完全認識,現在根本提不出合適的名單。

    既然這樣,在這場小範圍內提拔幹部,厲元朗不想參與,而放手讓李涵亮與組織部去考慮、去安排。

    一是他想看看李涵亮的人品,是否值得以後合作,也想看看組織部長周康初到底能堅持多少幹部提拔、任用的原則。

    二是他想先給李涵亮表達一些善意,便於自己實施引進新水源的項目。

    厲元朗和李涵亮送走徐天波部長後,重新回到常委會議室,厲元朗繼續主持常委會議。

    會議先是通過了幾位接任退居二線局長的領導幹部名單,接著討論如何實施之江市關於全麵開展文明建設活動的要求。

    最後,厲元朗提出了關於建設東寧縣新水源的議題。

    這件事情,厲元朗與李涵亮事先已經溝通過。當時後者不置可否,隻是同意提交到常委會上進行討論。

    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鍾英哲事先給每位常委分發了一份討論稿。

    在厲元朗、李涵亮送徐天波離開的時候,其它常委都應該翻看過這份材料。

    等到厲元朗解釋完討論稿,讓所有常委進行討論發言時,縣長李涵亮第一個表示反對。

    李涵亮說道:“東寧縣自來水完全符合標準。如果啟用新的水源,就要投入巨額資金建設輸水管道和購買水源。我們要慎重考慮。”

    “向鄰縣、特別是向不屬於同一個地級市的縣購買水源,協調的難度很大,萬一事情做一半,浪費人力、財力不說,還會被當成笑話。”

    李涵亮說的是實話,但是此話一出,其它常委感到愕然,一向謹慎行事的李涵亮縣長怎麽會突然向厲元朗發難,難道厲元朗年輕好欺負?

    常務副縣長李根發原先與李涵亮關係不太合拍,在許多事情上都不會達成一致意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