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決定放人(2/2)
所謂常在江邊走,哪有不濕腳。
若是沒人追究,事情終究隨風而去;若是有人舉報進行細查,總會露出馬腳。
如果能提前知道風聲,依著關係和人脈,他們還可能進行相應的補救和處理。
如果以後都象這樣不經過匯報、不經過請示、不經過討論就直接把人帶走調查,那就麻煩了。
為此,這些人其實不一定是為厲元朗說情,而是不想讓這樣的做法得到承認,必須立即進行糾正,保證以後不再出現這樣的情況。
市委書記龔超最終進行總結:“剛才我出去接了一個電話,是省委副書記親自打來的電話,他受省委書記委托,向我傳達省委常委會的意見,要求立即糾正此次錯誤,馬上放人。”
“剛才大家都談了自己的看法,基本上是糾正錯誤、立即放人的意見,說明大家頭腦是清醒的。”
“在這裏我再強調一點,市紀委一定要在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黨委監督,不得自行其事。”
“會議結束後,羅陽暉同誌與翟天瑞同誌和我一起去接厲元朗,我們要表明我們的態度。”
就在省、市兩級開會討論時,唐風接到了一個電話,要求加快審查力度,必要時可以用點特殊手段。
唐風和袁過知道帶走厲元朗的舉報材料根本站不住腳,必須盡快取得厲元朗交待的材料,本想先熬幾天厲元朗,等到他的銳氣消失,就可以輕鬆地拿下。
要知道,很少有人能在完全封閉的房間裏,不吃不喝不睡堅持幾天幾夜。
在一般情況下,在強光照射下,兩天兩夜後,許多人就會出現幻覺,整個人昏沉沉。
說實話,上次清風市紀監委第二紀檢組組長錢靈慧帶人讓厲元朗配合調查時,還是給他一日三餐和良好的睡眠。
現在居然不給任何吃喝,厲元朗明白肯定是某個實權人物想通過這樣的手段逼迫自已進行交待,從而來坐實證據。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