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商途

第123章接連失誤的海勝集團(1/2)

    為何齊雪曼會讓方清薇出麵為其收取好處費?

    一是齊雪曼不想留下直接收錢的證據。

    二是方清薇是齊雪曼關係非常親密的朋友,不在銀行工作,而是自己開了一家貿易公司。

    至於陳力軍為什麽要進行這樣的操作,經過審訊,大家知道,陳氏集團看上去非常光鮮亮麗,但由於陳雷東和陳力軍花天酒地,揮霍非常厲害,再加上投資接連失誤,造成債台高築、名下企業都處於虧損或微利狀態。

    除了銀行貸款外,許多有錢人知道陳氏集團的內部情況後,並不願意借錢。

    陳力軍後來結識了從事資金中介業務的錢文峰。

    兩個人合謀商定,由錢文峰吸收資金存入銀行,再由陳力軍違規支取資金使用。

    幾年來,錢文峰虛構銀行高息攬儲業務,謊稱隻要將資金存入清風市信用聯社個人開立的賬戶,並在規定期限內不支取、不轉賬、不查詢即可獲取年息20%-24%的高額利息,誘騙一些人將大量資金存入事先開立的賬戶中。

    隨後,錢文峰又以銀行內部需要確認上述存款為借口,騙取存款人的賬戶號、賬戶初始密碼。

    接著,陳力軍授意他人以支付存款金額的10%作為好處費的條件,通過方清薇與施英朗共謀:待存款人存款後,利用施英朗經辦賬戶網銀開通等業務的職務便利,使用由錢文峰提供的存款人賬戶號、初始密碼、身份信息等儲戶資料,違規開通網銀業務,並由陳力軍授意的相關人士冒領相關賬戶U盾,事後按照比例給施英朗提成。

    在每次開通之後收受財物,施英朗先後獲得人民幣400餘萬元。

    有了這樣的合作經曆後,陳氏集團打算開發雲山湖度假園和三十幢別墅時,陳力軍便用雲山湖地塊進行抵押貸款。

    而收了好處的齊雪曼和施英朗明知沒有合法手續的抵押物還是給予陳氏集團巨額貸款。

    由清風市公安局審定後,將此案移交給清風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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