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商途

第120章環保問題

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稱,當時這個項目是按照縣長陳波光“邊設計、邊施工、邊審批”的指示,相關部門采用了變通的辦法,給一期工程辦理了相關證件。 但是,隨著清風市相關部門的叫停,再加上清風市委書記和市長的聯合批示,再辦理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證、產權證無據可依。 工作人員最後說道:“大家應該知道這個項目都建得差不多了,還怎麽辦理施工許可證?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縣長陳波光雖然與陳氏集團董事長陳雷東關係不錯,但他不願意為了陳氏集團的事情再繼續違規操作,畢竟這個項目已經被清風市有關部門叫停,清風市委書記和市長已經聯合進行批示,陳波光如果再繼續堅持就是錯上加錯,影響其仕途。 因此證件不全的雲山湖度假園和三十幢別墅便一直爛尾著。 陳氏集團為了規避風險,當時以雲山湖為抵押,向清風市信用聯社貸了1億元開發了一期旅遊項目和三十幢別墅。 陳氏集團本來打算對三十幢別墅進行銷售,獲得銷售資金後,再來開發雲山湖。 為此,雲山湖度假園和三十幢別墅爛尾,最著急的是清風市信用聯社,陳氏集團其實上並沒有多大損失。 主要是陳氏集團采用的是空手套白狼的運作方式。 厲元朗在現場看到,雜草已經從一些空地上竄出,建成的別墅由於日曬雨淋,已經破敗不堪,蕭條景象與風景秀美的雲山湖形成了強烈反差。 隨同實地查看的安元縣環保局負責人告訴厲元朗:“厲縣長,雲山湖度假園選址不當,如果進行運營,便會有生活汙水排出。” “當初該園屬在建項目,並沒有獲得環評資格,我們一直不同意進行項目運營。” “主要的原因是雲山湖度假園處於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與國家相關政策不符。” 他一邊說一邊拿出相應的規定給厲元朗看:“厲縣長,國家規定取水口半徑300米範圍內水域為一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外向距離不小於2000米區域的水域麵積,但不超過水域範圍屬二級保護區。” “二級保護區的保護措施裏有這樣的規定:已建成的排放汙染的建設項目和原有排汙口,必須由縣級以上相關部門責令拆除或關閉。” “我們發現,雲山湖度假園就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 “如果讓雲山湖度假園進行運營,現在群眾環保意識增強,肯定會發生群體事件。” 厲元朗原先還打算讓陳氏集團出資完善所有手續,讓爛尾工程對外進行運營,減少不必要的浪費,畢竟這個度假園的規劃還是可以的,如果能進行運營,經濟效益應該不差。 但是現在看來,涉及到環境汙染問題,根本無解。 如果要想徹底杜絕環境汙染問題,必須重新開挖一條專門的排汙管道,並且要長期負責保養,成本太高,完全不現實。 這個雲山湖度假園規模不大,所產生的利潤可能隻能維持環保運轉,那還不如不進行開發。 陳波光當初為了工作業績和陳氏集團,根本不管相應的政策規定,就盲目地給在二級水資源保護區內的雲山湖度假園下達施工命令。 厲元朗覺得,當初的安元縣重點項目未運營一天被閑置,造成巨大浪費,是否值得總結和反思? 既然沒有重新運營的可能性,厲元朗便開始下令進行拆除。 一是這些工程爛尾時間一長,老百姓指指點點,有損整體形象,同時影響雲山湖的整體風光。 二是這些爛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萬一發生傷害事故,一些領導還要被問責。 讓厲元朗沒有想到的是,采取這樣的行動後,厲元朗最終與陳氏集團、清風市信用聯社硬抗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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