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展鴻途

第918章群體圍堵事件(1/3)

    劉泰寧麵臨三種選擇。

    一是以強硬的手段製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二是什麽都不做。

    三是參與其中並且從中大撈一筆好處。

    三種選擇,哪一種對劉泰寧更為有利?

    民間集資就像炒股票,炒的是資金鏈,隻要你一直炒下去,即使有關方麵不叫停,資金鏈也會在某一天斷裂。

    什麽時候斷裂?就像證券市場一樣,就連買菜的老太太也跑去炒股票的時候,就是資金鏈無以為繼的時候。

    現在東山縣至少有百分之四十、五十的人員參與集資,資金鏈顯然極其脆弱。

    劉泰寧若是打算從中撈上一大筆,資金鏈可能會加速斷裂。

    如果劉泰寧什麽都不做,看起來是比較好的選擇。

    要知道,劉泰寧剛來東山縣任職,原先的這些集資行為與他無關,他並沒有從中得到一分錢好處,就算將來出了事,他完全可以撇清自己。

    問題在於這樣大規模的集資活動會在什麽時候爆發危機?

    假如再瘋狂幾年,剛好他調任其它地方,那就萬事大吉。

    但是恰好在他任職的末期甚至有可能高升的節骨眼,涉案的人員坐牢,他作為東山縣委書記,就會被認定瀆職。

    甚至在他的任職中期就爆發集資危機,那麽劉泰寧就逃不了領導責任,升職的希望從此就斷送了。

    最為明智的選擇,劉泰寧隻有一種辦法,就是由自己來將這個膿包捅破。

    捅破這個膿包很可能會出現很多後遺症,比如遍地流著的都是膿血。事件的後續發展很可能對他會有一定的影響。

    但相對而言,這種影響應該是最小的。

    權衡再三,劉泰寧為此專門召開東山縣委常委會,他提出了四條措施。

    第一、 立即叫停所有集資或者入股行為。

    第二、 責令各家集資企業製定返還資金時間表。

    第三、 由縣審計局對這些公司的資金流向進行審計。

    第四、 由公安部門對可能存在的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查。

    隻是,集資活動之所以曆時數年,將東山縣百分之四五十的人員卷進去,恰恰就在於東山縣的許多領導幹部得到了大量好處,以致於不少人在背後進行推波助瀾。

    他們心裏當然清楚,這是一隻越吹越大的氣球,一旦破裂,很多人的職務被免。現在,劉泰寧要捅破這個氣球,就等於抽走了這些領導幹部坐著的椅子,誰都不肯輕易放棄既得利益。

    東山縣委常委會上出現了激烈爭吵。焦點在於東山縣大量的集資活動到底是集資還是募股。

    集資屬於一種金融行為,必須取得合法手續,否則就可以定義為非法。

    募股則不同,完全是一種公司行為。

    最終的結果是誰也說服不了誰,隻好不了了之。

    還有關鍵一點,義東市個別領導幹部和東山縣許多領導幹部與金英光存在著千絲萬縷的關係。有了這樣的背景,劉泰寧想動金英光,怎麽可能在東山縣委常委會形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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