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發現重要線索(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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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銀行工作人員也被歹徒打死,隨後兩名歹徒打死一名出租車司機,劫車逃竄,另一名在遠處望風的歹徒案發當時就逃離了現場。
大華市警方出動了千餘名警力進行追捕,其中這名望風的歹徒,在警方通緝令發出不久投案自首。
這起銀行搶劫案,歹徒雖然沒搶到錢,卻打死六個人,屬於重大刑事案件。
據自首的案犯交待,另兩名逃犯中有一名叫丁無傷,曾於三年前在東興市持槍殺死三人。
李敢當迅速向張東峰通報了這個情況。
張東峰指示必須認真配合大華市警方行動。
顧長武帶著兩名偵查員飛往大華市,先對參與搶劫銀行的自首案犯進行審訊。
案犯叫宋缺,身材瘦小,戴著一副高度近視眼鏡,倒像個文化人。
看著麵前的這個人,顧長武怎麽也難以想像這個人會與這起驚天搶劫銀行案連在一起。
“姓名?”
“宋缺。”
“年齡?”
“32歲,是周歲。”
“職業?”顧長武問到這個問題有些想笑,但他還是克製住了。
宋缺想了想回答:“沒什麽正當職業,18歲離開家,一直在江湖上飄泊。後來就沾染上了白色的東西,剛開始是吸,接著便是以販養吸。要說職業嘛,哪有什麽正當職業,算是個體戶。”
“販賣白色的東西是違法的,嚴重的要被殺頭!你知道嗎?”
“我明白、我知道。”
“你同丁無傷是什麽時候認識的?”
“半年前,對!是半年前。我的一個朋友介紹的。我記得當天晚上,丁無傷請我們幾個人吃飯。”
“丁無傷為什麽請你們吃飯?”
“丁無傷想販賣白色東西,不同我交朋友行嗎?請吃飯算什麽,我搞白色東西出道早有門路,丁無傷也想搞,可他一沒經驗、二沒門道,他就得拜師學習。”
“丁無傷三年前在東興市殺過人的事情,你是怎麽知道的?”
“有一次喝酒,丁無傷喝醉時講的。那次他談起他的身世,說他這些年什麽事都幹過。”
“他開始做小生意賠了,就給人家看場子、當打手。後來在東興市出了點事,坐了一年牢,出獄後幹起走私汽車。”
“他說幹走私太操心,沒門路沒背景不好做,覺得沒勁就放棄了。以後他就開始幹搶劫殺人的勾當。”
“他說他搶過賭場、搶過珠寶店,還搶過一個領導幹部的家,那次搶到手的現金和美元折合人民幣有四十多萬元。”
“後來,他還給那個領導幹部打電話詢問有沒有報案,那個領導幹部可倒好,不但沒報案,又給了他十萬元。”
宋缺說起這些事情時,神情自若、侃侃而談,好像不是在接受審訊,一問一答像是在接受記者的采訪。
顧長武沒有打斷他,耐著性子聽下去。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